第257章 徐孙之争

    第257章 徐孙之争 (第2/3页)

院呈请大总统核阅文件,应责成该秘书长躬自递呈,用印后赍回,无论风雨黑夜,不得假手他人,以昭慎重而免差异。”

    同时有文呈报黎元洪:“逐日文件,均由树铮躬递。该员伉直自爱,不屑妄语,其于面对时,凡有声明为祺瑞之言者,祺瑞概负全责。”

    对有关府院权限问题,亦议定折衷办法如下:

    (一)国务会议议事日程先期呈阅,事后送呈议事纪录;

    (二)国务会议散会后,推国务员一人入府报告议决事项;

    (三)每星期五,国务员齐集总统府会商政务。举行聚餐;

    (四)总统对国务会议议决案如有认为不合者,得命总理及主管阁员说明其理由,如仍认为不合,得交复议一次;

    (五)未经国务会议议决之命令,总统得拒绝盖印。

    府院职权因此明确划分,这样一来,总统府和国务院的矛盾,得到了一定的缓解。

    徐树铮不只和总统府秘书长对立,在国务会议中也引起了极大的麻烦。在第一次阁议中,内务总长孙洪伊就和徐树铮吵了起来。这便是我们前边提到过的“阁潮”,

    照法理讲,国务院秘书长只能列席内阁会议,并无发言权。那次阁议中,讨论到广东李烈钧和龙济光的纠纷,徐树铮主张电令闽、粤、湘、赣四省会剿李烈钧。孙洪伊主张去电和解,其他阁员皆赞成孙的主张,不过为了段的面子,没有制止小徐发言。

    徐树铮竟于阁议后,将会剿李烈钧的电报拍发,待四省复电国务院,阁员们才知其事。孙洪伊遂在阁议席上指责小徐,小徐也反唇相讥,两人几乎拍桌吵闹。后因段祺瑞袒护小徐并主动承担责任,阁员们顾及段的面子,才未过于追究。

    总统和国务院职权划分后,国务院大权几乎全集中于徐树铮之手。不止孙洪伊不满,其他阁员也不满意。不久发生了任命郭宗熙为吉林省长和查办福建省长胡瑞森案,遂使内阁的火.药气氛接近爆炸。

    这两案都是徐树铮擅行决定,得段同意办理,既未经阁议审查,又没有主管内务总长副署,徐即以国务院名义径行咨复国会。

    孙洪伊认为小徐眼中完全没有内务总长,段也不尊重自己,乃当面质问段祺瑞:凡与各省民政长及有关的问题,内务总长是否无权过问?院秘书长是否有权擅自处理?

    孙洪伊(1870—1936),直隶天津(今天津市)人,字伯兰。曾入袁世凯幕。清宣统三年(1911)任直隶谘议局议员。辛亥革命后与汤化龙等在上海组织民主党,参加进步党,为首领之一。一九一三年被选为众议院议员、宪法起草候补委员。曾公开发表言论,反对袁世凯图谋帝制。

    一九一六年任教育总长,旋改任内务总长,不久辞职。同年在上海组织“宪法商榷会”。一九一七年参加护法运动,任军政.府内务部部长,次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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