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段祺瑞引咎辞职

    第353章 段祺瑞引咎辞职 (第3/3页)

朱深、交通总长曾毓隽职。派田文烈兼署交通总长,财政、司法两部则由次长代理部务。又准免京畿卫戍司令段芝贵职。

    二十六日令撤销曹锟、吴佩孚等处分。批准京师警察总监吴炳湘辞职,派殷鸿寿继任。

    二十八日准督办边防事务兼管理将军府事务段祺瑞辞职。令裁撤督办边防事务处。令撤销西北军名义。

    二十九日派昭武上将军、热河都统姜桂题兼管将军府事务。

    按惯例对战败方要惩办祸首,但名单迟迟没公布。据说名单内有曹汝霖、陆宗舆二人,因为这两位是经手向日本借款的人,陆宗舆在直皖开战前还垫付了定国军(段军)一笔军费。可是,曹、陆两人的名字在徐世昌笔下删除了。

    江苏督军李纯电请将王揖唐加入祸首,湖北督军王占元也请求把吴光新加入,徐世昌认为这两个人都不在北京,没有直接参加战争,应当另案办理。

    七月二十九日北京政.府下令通缉祸首:“国家大法,所以范围庶类,缅规干纪,邦有常刑。此次徐树铮等称兵畿辅,贻害闾阎。推原祸始,特因所属西北边防军队,有令交陆军部接收办理,始而蓄意把持,抗不交出。继而煽动军队,遽启兵端,甚至胁迫建威上将军段祺瑞,别立定国军名义,擅调队伍,占用军地军械,逾越法轨,咨逞私图。

    曾毓隽、段芝贵等,互结党援,同恶相济,或参预密谋,躬亲兵事;或多方勾结,图扰公安,并有滥用职权,侵挪国帑情事,自非从严惩办,何以伸国法而昭炯戒?徐树铮、曾毓隽、段芝贵、丁士源、朱深、王郅隆、梁鸿志、姚震、李思浩、姚国桢等,着分别褫夺官职勋位勋章,由步军统领京师警察厅一体严缉,务获依法讯办。其政治交通等部款项,应责成该部切实彻查,呈候核夺。国家虽存宽大,而似此情罪显著,法律具在,断不能为之曲宥也,此令。”

    若论祸首,第一当属段祺瑞,现在却成了受胁迫者。所谓“刑不上大夫”,从来如此,已见怪不怪。

    奉军入京后曾到安福俱乐部去进行搜查,并将其查封。

    八月四日,徐世昌下令解散安福俱乐部,同时声明:“除已有明令拿办诸人外,其余该部党员,苟非确有附乱证据者,概予免究。其各省区设有该部支部者,一律解散。”

    这道命令引起曹锟、吴佩孚和长江三督的严重不满,于是,徐世昌于八月七日补发命令:“一、据江苏督军李纯电呈:王揖唐遣派党徒,携带金钱,勾煽江苏军警及缉私各营。并收买会匪,携带危险物,散布扬州镇江省城一带,以图扰乱,均有确凿证据,请拿交法庭惩办等语。王揖唐经派充总代表职务,至为重要,乃竟勾煽军警,多方图乱,实属大干法纪,除已由国务院撤销总代表外,着即褫夺军官,暨所得勋位勋章,由京外各军民长官饬属一体严缉务获,依法惩办,此令。”

    “二、前以安福俱乐部为构乱机关,业有令实行解散,所有籍隶该俱乐部之方枢、光云锦、康士铎、郑万瞻、臧荫松、张宣或多方勾煽,赞助奸谋,或淆乱是非,潜图不逞,均属附乱有据,着分别褫夺官职勋章,一律严缉,务获惩办。其余该部党员,均查照前令,免予深究,务各濯磨砥砺,咸与维新。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