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钟楼奇案(四)
第十章 钟楼奇案(四) (第2/3页)
显然这是被人用脚猛踩破坏的,而且破坏程度相当严重,不像是随意踩的几脚。
我又检查了电脑桌的几个抽屉,发现抽屉里面都有明显的翻动,不过不知道抽屉里面有什么东西被盗了。
我再查看了衣柜,衣柜内的抽屉也被撬开过,这抽屉里放的是一些证件之类的东西,同样是被翻得很凌乱,却无法得知什么东西被盗。
从这一切看来,盗窃是无疑的,不过简单的盗窃是不会将被盗者家里砸毁的,那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呢?
带着这个疑问,我又查看了剩余的两间卧室,发现那两间卧室一间应该是当做客房,一间当做储物室,两间卧室都没有打砸和被盗的痕迹。
在储物室里,我发现在一个木柜上放着一个笔记本电脑的包装盒,盒子上面已经积满了灰尘。
这个盒子让我忽然想到了什么,于是我又来到客厅的茶几前,看了看之前发现的移动插座,又看了看茶几表面的擦痕,以及茶几下面的储物格边缘棱角擦痕。我做出了这样的推断,这个茶几上曾经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
第一,笔记本包装盒证明屋主有笔记本电脑;第二,移动插座证明那插座有连接笔记本电源的可能性;第三,茶几表面的细微擦痕,中间有一块明显比旁边的少,证明这里曾经放了什么东西,而茶几储物格边缘棱角的擦痕证明,这个位置,经常有人入座,并且因为鞋底无意间的触碰摩擦,导致这一处棱角上擦痕明显。
那我就做出进一步的推断,如果有笔记本电脑,那么这台笔记本电脑是被盗了还是主人之前就拿走了?
假设是被盗了,我就来做一个大胆的猜想。屋主是刚刚被谋杀的死者,死者家住在安保完善的小区,却在停电当晚被盗,如何把两起案件结合起来呢?
首先,我假设死者是不是掌握了什么东西,比如昂贵的珠宝、罪证等等而被人灭口。而行凶者在灭口后当然得拿到死者所拥有的东西,所以实施了盗窃。如果家中有什么名贵的东西被盗,那么就可能是为财,如果是笔记本电脑被盗,就有可能笔记本电脑里储存着什么见不得人的证据,那么作案性质又不一样了。
其次,为何盗窃巧合的发生在死者死亡不久,而且是在停电导致监控失效的夜晚?有什么人可能让这一切从巧合变成有预谋呢?什么人有这种作案的可能性呢?那么我又大胆的假设,能做到这一切的,就是财力与权力同时具备的万声集团老总,王伟森。王伟森财力雄厚,完全能做到买凶杀人;他同时是这个小区的开发商,掌控着物业运转,那么他完全有可能对小区实施断电,并雇人进行盗窃。
最后,如果假设成立,那么这次实施盗窃的目的就能从求财转移到另外一种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我暂时无法确定。
那么回到被盗的现场,如果我之前的假设成立,那么被盗现场被打砸也就能说通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掩饰一件事,就是为了掩饰主卧内的台式电脑被砸毁。
想到这里,我大声向老吕喊道:“老吕,你进来。”
老吕与我一起进入主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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