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无首(二)
第一百零三章 无首(二) (第3/3页)
用沉重的警用破门锤了。
严焕虎的家是一间两室一厅的普通住房,我进屋后二话不说直接进入了家中的卫生间。
这间卫生间不大,也就五个平米,传统的便池,挂着电淋浴器。
我之所以直接来到卫生间,因为我怀疑卫生间就是凶手砍断死者头颅的地方。
仔细搜寻了卫生间后,我在铺着瓷砖的墙壁角落发现了两滴柳叶状的小血滴,这种形状的血滴显然是在凶手行凶时,死者体内的血飞溅出去造成的。虽然凶手在之后对卫生间进行了清洗,但是这两滴血仍然成了漏网之鱼,也成为了铁证。
我以为在屋中会找到杨桂馨的头颅,但是很可惜,我们翻遍了屋子中可能藏着头颅的地方,比如冰箱的冷冻室,封闭的厨房水缸等等,都未发现死者头颅。看来头颅应该也被凶手抛弃到不知什么地方了。
卫生间的血滴DNA鉴定出来后,也完全与无头女尸的DNA相符,那么园艺师严焕虎的罪名彻底落实,公安部门即刻对其进行了通缉,通缉令如下。
渝公刑缉(2016)5号
2016年4月2日,重庆市万州区发生一起恶性杀人分尸沉尸案件,犯罪嫌疑人严焕虎涉嫌故意杀人罪并逃脱罪责。
犯罪嫌疑人严焕虎:男,汉族,三十五岁,重庆市万州区走马镇人,身份证号XXX。户籍地址:重庆市万州区走马镇小河社区X号。体貌特征:身高1.74米,体型偏瘦,瓜子脸。
公安机关正告犯罪嫌疑人严焕虎不要再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和幻想,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拨打110投案自首。
重庆市公安机关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提供线索,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重庆市公安局将给予人民币10万元奖励。
重庆市公安厅
2016年6月15日
通缉令上同时附有严焕虎的清晰彩色照片。
半个月后,严焕虎在广西南宁被捕。
审讯中,严焕虎对谋杀杨桂馨一事供认不讳。
严焕虎是年初的时候通过微信附近的人认识的杨桂馨,两人很是聊得来,没过多久,互相就有了好感,并且确立了男女关系。
但是杨桂馨因为是在网路上认识的严焕虎,担心身边的人嘲笑她网恋,所以并没有公布这段恋情。
两人交往本来是十分顺利的,严焕虎还在三月中旬送给了杨桂馨一只金簪,而这只金簪是严焕虎在静园一间屋子的暗格中发现的,一共是两支,都是松竹梅金簪。严焕虎当然希望和杨桂馨有实质性的进展,不过杨桂馨觉得才和男方接触没有多久,还需要多了解一下,所以一直保持着最后的底线。
不过严焕虎因为在杨桂馨身上花了不少钱,所以一直向杨桂馨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所以令杨桂馨感到了反感。
于此同时,严焕虎将剩下的一支金簪找懂行的人进行鉴定,才知道这是价值连城的古董。
正当他兴奋异常的时候,杨桂馨向严焕虎提出了分手。
这给兴奋过头的严焕虎泼了一桶冰水,他气愤、后悔。他气愤的是他对杨桂馨付出了很多,却没有得到任何的回报。他后悔,后悔不该把价值不菲的金簪送给杨桂馨。
他越想越不值,于是死磨硬套的将杨桂馨叫到了静园杂物室,先是哀求不要分手,可是杨桂馨心意已决。之后严焕虎要求杨桂馨将金簪归还,杨桂馨十分气愤,不但不愿意归还,而且嘲讽严焕虎不是男人,心眼小。
严焕虎一气之下打了杨桂馨一巴掌,杨桂馨更加愤怒,哭着冲上来要打严焕虎,严焕虎用力一推,将杨桂馨推倒在床上,因为用力过猛,杨桂馨后脑磕在了床尾床沿上,流血不止,意识模糊。
严焕虎此时杀心大起,索性将杨桂馨按在床上,用力掐其颈部,最终令杨桂馨窒息死亡。
严焕虎杀人后,翻找了杨桂馨的包,但是并没有发现松竹梅金簪。
严焕虎将杨桂馨的尸体装入塑料编织口袋中,在口袋中放入四块石头,用麻绳捆绑好袋口后,就将装尸体的袋子藏在杂物室的角落,准备夜深人静的时候进行沉尸。并开始清理作案现场,将带血的床铺卷在一起,也用麻绳捆绑,放在杂物室的角落。
严焕虎联系了自己跑黑车的堂弟,帮他处理尸体。堂弟严广宽曾经因为故意伤人服过刑,所以胆子特别大,他提出,要处理尸体就得分尸,这样才不容易被侦破。
于是趁着夜色,严焕虎、严广宽两人就把杨桂馨的尸体带回了严焕虎的家中,并由严广宽操刀,用一把菜刀砍下了杨桂馨的头颅。
他们把杨桂馨的衣物扒光,重新放入塑料编制口袋,然后在严广宽的建议下,驱车前往甘宁镇甘宁河,并实施了沉尸。在沉尸时,严广宽又提议不要将头颅沉入甘宁河,而是沉入长江。
沉尸后两人在一个偏僻的地方用事先准备的汽油焚烧了杨桂馨的衣物。
在回来的路上,两人经过万州大桥,在桥中央将杨桂馨的头颅和手机扔进了长江。
严焕虎回到家就冲洗了家中的卫生间。之后掸了一床新棉絮,并洗了带血的床单,将旧棉絮找了个偏僻的地方放火烧了。
最后严焕虎辞职,并以六十万的价格将金簪卖掉,分给了堂弟严广宽三十万,自己逃亡到广西。
当然,严焕虎和严广宽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并追缴了贩卖文物的账款。
不过逝去的生命却是永远都不能再重来。
殡仪馆内,杨老爷子看着脑袋是用纸糊的杨桂馨,哭得死去活来,这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景让多少人潸然泪下。
我心中感叹,大好的一对男女青年,或许本应成为一对令人艳羡的鸳鸯,为什么会落入如此的地步?
这其中的根究还是那句话:万恶淫为首,金钱是万恶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