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现世报(一)
最新网址:m.kudushu.org
第一百零四章 现世报(一) (第1/3页)翻看微博,看见我在微博中写了一段话:儒家是以世俗的善恶伦理道德为价值取向,强调现世报应,报应的主体不是行为者本人,而是他的家庭和子孙后代,追求报应的终极目的是达到满足人生心理平衡和实现现实生活平等。
我清晰的记得,这是两年前,侦破在同一天发生的两起杀人案件后,我留在微博上的一句感叹。
那是在2014年的夏天,一大早我就接到老吕的电话,说是在新田镇附近发生了一起车祸,但是他觉得这起车祸很是蹊跷,让我过去看看。
我到了车祸现场,这里距离新田镇只有不到五百米的距离,该路段的一边已经被警察封锁起来,留下一边让车辆通行。这条路段因为经常有重型卡车经过,所以路面情况很糟,只要有汽车经过,就会扬起尘土,加上此时正是炎热的夏季,导致现场环境比较恶劣。
我知道这绝非是一起简单的车祸事故,如果仅仅只是车祸,那么应该是由交警部门处理,怎么会让老吕这个刑侦队长摊上事呢?
我找到老吕,老吕此时正站在警戒线内和法医说着什么。他此时也看见了我,于是对法医说道:“把受害者的初步尸检给欧阳说一下。”
法医说道:“死者男性,年龄在24-26岁之间,身高165公分,死亡时间在昨天晚上7点到9点之间。从表面上看他是被重型运载卡车碾压致死,但是在检查后发现,死者的致命伤是腹部的三处刀伤。而卡车碾压伤是在死者死亡以后造成的。”
我皱眉点了点头,走到死者身边查看。死者倒在路边,双腿朝向路中央,头部朝向路边的田地。
他的双腿明显被碾压过,而且碾压程度很强,肯定是经过的重装运载卡车造成的。他的上身穿着宝蓝色的运动体恤,腹部位置有大片的血迹。我蹲身检查,果然在他的腹部偏左的位置,有三处利器造成的伤口,伤口均在三厘米左右,应该是匕首之类的利器造成。
他下身穿着黑色短裤,短裤上全是血迹,这些血显然是腹部渗出的血造成。
他的小腿血肉模糊,但是脚上没有发现鞋子。我检查了他的脚掌,脚掌上有血污裹扎着灰尘,这些灰尘吸附得很紧,显然不是一般的扬尘粘在脚掌上,而是死者赤脚行走后留下的。
由此可以判定,这里不是凶案第一现场。死者在腹部受伤后,赤脚走过一段路程,走到此处,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倒地。而双脚的碾压伤,应该是由于这段乡镇路上没有路灯,卡车在夜间行驶中无意间碾压的。但是现场并没有看见事故车辆,看来碾压到尸体的司机应该已经逃逸。
这里距离新田镇不到五百米,我估计死者应该是从距离镇子更远的地方向这里移动的,于是沿着马路边沿向前走去。
开始的五十米并没有发现血迹,我估计此时死者身上血液量已经很低,因此很难在前行的道路上再留下明显的血迹。
继续往前寻找,开始出现点滴状的血迹,再往前走,出现褐色的血带,这应该是死者迈着沉重步伐,拖沓前行留下的痕迹。最后渐渐发现残缺的血脚印,可见这时候死者的出血量是很大的。
顺着血迹走了四百多米,发现前方的血迹进入一条的岔道,这条岔道是单车道的村级公路。
刚进入村级公路时有些坡度,我顺着这条村级公路前行,依然能找到断断续续的血迹。直走到一处橘林边,公路上的血迹才彻底消失。
天气炎热,我已经满身是汗,索性脱掉上衣,光着膀子在这公路上寻找蛛丝马迹。我此时很是后悔,为什么没有提前准备一瓶矿泉水呢?
虽然我此时是口干舌燥,但是我的大脑并没有因此而停止运转。
我在橘林边的杂草中发现了血迹,一些植物的叶子上有早已干涸的血迹,而且带有血迹的杂草位置,有明显的人为踩踏痕迹。
离开公路,我穿过这片杂草,进入橘林。在橘林中,我不但发现了血迹,还发现了散乱摆放的一双深蓝色拖鞋。在拖鞋的附近,有很凌乱的脚印,而且地面上有大量血迹。显然这里发生过搏斗。可以推断,搏斗的两人正是死者和凶手。
我研究了一下凶手在现场留下的脚印,推测出是一名身高在175公分左右的男性。
回到车祸现场时,死者的遗体已经运上了法医鉴定中心的汽车。我从老吕的警车上找到一瓶矿泉水,一口喝掉一半后,将老吕和几名现场勘察人员带到了橘林,并将我的推测一一向老吕汇报了。
现场除了脚印和拖鞋,没有再发现凶器。
之后,经过刑警的调查,查明了死者的身份。
死者男性,名叫王珂鑫,25岁,籍贯重庆市万州区。他17岁的时候就外出务工,主要是在广东东莞一带的电子设备厂工作,今年过年返乡后就没再外出,而是赋闲在家。
正当对王珂鑫的案件进行调查时,在上午十一点左右,又接到报警,说是在万州沪蓉线,龙都大道岔路口附近的路边花坛中,发现一具男尸。
我和老吕又风风火火的赶往凶案现场。
赶到现场时,事先赶到的警察同志正在设置警戒线。因为这条线是属于出城路,所以路上除了汽车,行人是极少的,因而没有形成围观局面。但是路过的车辆都会减缓车速,汽车上好奇的人们都会探头探脑的向案发现场张望,有的人还会拿出手机进行拍照。
因为此时法医还未到达现场,所以我事先对尸体进行了初步的勘查。
我首先确定,这里是抛尸现场。准确的说,并不是抛尸,而是将受了重伤的受害者抛弃在这里,可是因为受害者伤重,加上在这人烟稀少的地方,无人发现,所以导致不治身亡。
我对此判断的依据是,死者曾经有挣扎的迹象,而且他想翻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m.kudushu.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