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现世报(一)
第一百零四章 现世报(一) (第2/3页)
花坛与公路间的钢铁护栏,护栏上还留着他的血手印,只是他受伤严重,所以并没有成功翻越。
死者大约45岁左右,穿着白衬衣和灰色的夏季西裤,穿着一双黑色皮鞋。
当我看到这双皮鞋时,心中咯噔一下,十分的震惊,因为这双皮鞋沾满了泥土。当然一双沾满了泥土的皮鞋并不会让我如此的震惊,令我震惊的是,这双鞋的尺码和鞋底纹路,与王珂鑫橘林案发现场的鞋印极为相似。不对,不是极为相似,我确定,橘林的鞋印,就是这双鞋留下的。而且根据鞋印推断出的身高,也与我面前的死者相符。
难道杀害王珂鑫的凶手,就是我面前的这具尸体?当然,我认为是他在成为尸体前杀害了王珂鑫。因为我推断他的死亡时间是在昨天10点到11点之间。而两者的死亡时间差,恰好与从新田镇到这个路段吻合。
我检查了死者的伤口,居然多达17处,而且多数是在肩部和手臂外侧,这些伤口多是匕首造成的刺击伤。头顶也有三处击砍伤,但是伤口不深,显然是凶手用匕首砍击头部造成,但是匕首的重量用以砍击,不足以对头部造成致命伤。
死者的致命伤在右胸腔,这一刀很深,贯穿胸腔后肯定伤及了肺部。但是这一刀很奇怪,伤口是由下至上捅入胸腔的。不过正因为这奇怪的刀伤,让我明白凶手是如何袭击死者的。
我推测死者生前应该是坐在汽车的副驾驶,而凶手就坐在副驾驶后面的座位上。凶手先是利用匕首对死者的肩部、手臂外侧和头顶进行攻击,因为坐在副驾驶后面的凶手,只能攻击到死者这些位置。
最后凶手向前扑,以右手持刀,反手回刺了死者胸部,造成致命伤。我估算了一下汽车的内空间高度,我认为能做到这种动作的车空间必然较高,因此断定不太可能是小轿车,而是像皮卡车、越野车和面包车这类车内空间较高的车辆。
于是我将我的勘查结果告诉了老吕,老吕对这起死亡案件和王珂鑫被害案有联系,感到很是震惊,于是吩咐手下警员,尽快调查出死者身份,并查看沿途道路监控。
沪蓉线死者的身份很快被调查出来。他名叫钱斌畅,46岁,男性,身高175公分,已婚,是泰忠建筑公司的质检人员。
就在钱斌畅被害案的调查开展同时,对王珂鑫的被害案调查有了进展。
首先是我确定了在王珂鑫被害的橘林里,留下了钱斌畅的脚印,我因此推断钱斌畅是杀害王珂鑫的重大嫌疑人。
为了证明这一点,我要求技术科对钱斌畅身上的血液进行DNA检测,特别是手掌部位和衣服胸前,因为在这些部位,很有可能留下王珂鑫的血液痕迹。如果在钱斌畅的身上发现了王珂鑫的DNA,那么钱斌畅杀害王珂鑫的犯罪事实就能成立。
在DNA检测的空隙,警方找到了王珂鑫的亲人,他的表姐吴春袖。吴春袖的第一反应就认为杀害王珂鑫的人是钱斌畅。这点让我很意外,也很惊喜。
于是从吴春袖那里了解到,原来钱斌畅欠王珂鑫一笔钱,王珂鑫此次回万州的目的,就是向钱斌畅讨债的,而且与王珂鑫一起讨债的,还有王珂鑫的母亲,吴敏园。
但是钱斌畅欠王珂鑫具体多少钱,吴春袖是不清楚的,只知道王珂鑫自从回了万州,就和他的母亲一直缠着钱斌畅讨债。在年后,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讨债就停止了,而且将王珂鑫安排在了新田镇的一套住房内,吴敏园也离开了万州,去浙江打工了。
从吴春袖口中得知,钱斌畅是欠着王珂鑫母子一笔钱的,但是现在不知道这笔钱还没还?我认为,这笔钱,钱斌畅并没有还给王珂鑫,而王珂鑫的死,很有可能就是跟这笔钱有关。
刑警们因为确定钱斌畅就是杀害王珂鑫的重大嫌疑人后,就把侦破的重心放在了钱斌畅的被害案上。
但是我是个执拗的人,我觉得在王珂鑫的案件中,还有深埋在其下的很多问题没有搞清楚。于是我独自来到新田镇,调查了一下王珂鑫生前的住所。
令我意外的是,房东说王珂鑫在一个月前就搬了出去,据说是住在镇子上的旅馆。而且房东是认识钱斌畅的,这房子之前的房东还是钱斌畅的侄子。
于是我又向镇子上的旅馆进行打听,终于在一家叫做‘福来旅店’的招待所中,找到了王珂鑫的落脚点。而且招待所老板表示,王珂鑫的住店费用是一个中年人给的,一次就给了两个月。
我拿出手机中储存的钱斌畅照片给招待所老板看,老板很肯定,就是这人给的住店费用。
我来到王珂鑫生前所住的招待所单间,发现这间屋子很简陋,一张单人木床,一个陈旧的电视,一台吊扇,一张桌子,没有单人卫生间和浴室,也没有空调,屋内弥漫一股汗渍的味道。原来这个年轻人,生前就居住在这样简陋的招待所中。
在木床枕头下,我发现了几十张照片,有黑白的,有彩色的,这些照片都是王珂鑫家人的照片,照片上的人都带着欢乐的笑容,一派温馨甜蜜。我发现有的照片上有些斑驳得痕迹,这些痕迹像是水滴干涸过后留下的印记,但是我认为,这些痕迹不是水滴留下的,而是眼泪留下的。
在照片堆中,我还发现了一张皱巴巴的信纸,纸上有些歪歪扭扭的字迹和几张图案,这些用深蓝色圆珠笔写下的字迹和图案深深的敲击了我的心灵。
“马上就要拿到房子了,我好高兴,我的未来有希望了。我要用房子去贷款,用贷款开农场,养一千只鸡,可以卖鸡肉,也可以卖鸡蛋。还要养一百只羊,卖羊肉和羊毛。我要挖一个鱼塘,养草鱼和鲤鱼,让大家来钓鱼。我要在鱼塘边盖大房子,和妈妈住在一起,娶一个媳妇,生一个孩子。”
这段文字下面还画着草图,草图的最后用深蓝色圆珠笔勾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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