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二章 顽罪(一)
第两百一十二章 顽罪(一) (第3/3页)
房中,看着这具冰冷的尸体,喃喃的说道:“这小子怎么就死了呢?难道他的同伙知道他曾经是服刑人员,很容易被警察利用DNA技术查找到,所以杀人灭口?”
我也盯着这具冰冷发白的尸体说道:“不会,凶手应该不会想得这么远,我觉得还有别的原因。”
老吕侧头看着我说道:“别的原因?你心中有什么想法直接说出来。”
我说道:“在抢劫强奸案中,我们在现场发现的DNA,表明至少有四人,而唯独在*中,是没有刘在峰的DNA的。据调查,刘在峰离异多年,身边并没有伴侣,可见他对性的渴望应该是比一般人要强烈的。但是他为什么没有参与强奸,说明刘在峰在犯罪分子中还算是有人性的,他只是充当了帮凶,却没参与更为恶劣的犯罪。”
老吕皱眉看着我说道:“这又能表明什么呢?”
我说道:“刘在峰在邻居的眼里是孝子,他可能是需要钱孝敬父母,所以参与了抢劫。他在得到钱以后,应该是向同伙表明,他要离开这个犯罪组织回到父母身边。而犯罪同伙担心其暴露出他们的身份,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就将刘在峰杀人灭口了。”
老吕说道:“有道理。”
刘在峰的死,让办案线索再次中断。
不过这并不是意味着我们就无从下手了,因为还有一件事,我一直在等。那就是凶手何时前去取女孩银行卡中的钱。
这一点,警方给女孩嘱咐过,暂时不要去补办银行卡,因为我们需要等待凶手的出现。而她的损失,警方一定会替她追回来的。
凶手也很狡猾,一直没有去银行取款。难道是凶手担心在取款的时候暴露自己的身份,所以放弃了取款?
不过我认为,凶手就是在拖延取款时间,他或许认为,离案发时间越久,他就能更加顺利的取到钱,并且不被发现。
这种心态显然是凶手在耍小聪明。这种小聪明我认为是愚蠢的,要是受害者在这段时间内补办了这张银行卡呢?那凶手岂不是什么也得不到了。就算不补办,这张银行卡已经被警方进行了监控,他即使是过了50年后再去取钱,一样是会被警方发现的。
在案发后的十五天,凶手果然露面了。他在龙宝(地名)的一处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女孩银行卡中一万两千多元的现金。
从自动取款机的监控画面上,能看到是一个男人前来取款,取款的时间选择在晚上十点半。这个男人穿着黑色的羽绒服,羽绒服的帽子将脑袋遮住。脸上戴着一个蓝色的医用口罩。他一会儿闭着左眼,一会儿又睁开左眼闭上右眼。他在监控探头前如此怪模怪样挤眉弄眼,就是要伪装他的面貌。这凶手,的确很是狡猾。
不过狡猾的狐狸始终难逃猎人的眼睛。而我,就是这位猎人。从画面中,我看出这人穿的黑色羽绒服居然是女款。显然,这黑色羽绒服就是女孩遗落在面包车上的羽绒服。
凶手穿上这样的羽绒服,以为可以进行伪装,却反倒是给了我一个线索。女孩的身高有164公分,体态偏瘦,而凶手能穿上这件羽绒服,说明其身高不会超过170公分,而且体态也是偏瘦的。
而且凶手在取款的时候,是露出了双眼以及额头的,这是十分明显的面部特征。这些特征在刑侦画像师的眼中,就能很快的推断出其五官轮廓。只要画出的人像相似度超过70%,这个凶手就在劫难逃了。
刑侦画像师根据监控画面给出的线索,很快的就画出了凶手的面部轮廓。
而且刑侦画像师十分确定,这张画与凶手的面部特征相似度,绝对超过80%。
有了凶手的画像,即可开始对凶手的抓捕。
要抓捕,当然首要的任务就是要找到这个人。
老吕将这幅凶手的画像发布到了警方的内部协查网上,没想到仅仅过了两个小时,龙宝派出所的民警就反映,这个凶手他们见过。
原来画像中的这个人名叫余道玖,是龙宝场上的一个地痞,虽然从没犯过什么大事,但总是喜欢寻衅滋事,挑起邻里间的矛盾。而且喜欢喝酒,喝了酒就与人干架,多次因为民事纠纷闹到派出所,是个不安生的人。这人没什么正经工作,但是从他的家境来看,不算太差。特别是家中养着两条藏獒,这藏獒不但凶猛,而且昂贵,也不知道这人是如何获得的。
虽然有了画像,而且画像与余道玖极为相似,但是警方还是不能就此将其抓获,因为没有实打实的证据。更不能打草惊蛇,贸然出击,以免惊动犯罪团伙中的其他人,令他们各自亡命天涯。那么要再将这些人捉拿归案,就十分的困难了。
所以老吕派遣了侦查员,对余道玖进行布控,伺机获得其DNA与案发现场发现的DNA进行对比,确立证据。
要获得其DNA其实很简单,比如获取他喝过的饮料瓶,或者是获取他吸过的烟头,用过的餐巾纸等等,都能顺利的拿到他的DNA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