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庐山真面目
第52章 庐山真面目 (第2/3页)
如下:
1、两名死者的死亡时间基本一致,均在2004年到2005年之间。
2、男性死者的年龄在37岁左右,身长174cm左右。左腿受过重伤,未痊愈,生前应该是个瘸子。其胸、肋骨部位有多处尖锐物体致伤痕迹,推断其可能是被人用利器刺伤而死。
3、女性死者的年龄在34岁到36岁之间,身长158cm左右,因头部缺失,目前尚不能判断具体死因。
根据这几条线索,丁所长开始在脑海中搜索着相关的记忆。很快,他便想起村里以前确实有那么一户人家可能跟这起案子有关系,于是八九不离十地说道:“我记得村里有个男人叫刘福来,他的身高,年龄,离开村子的时间,以及瘸腿这一特征都挺符合那具男性尸体的。我推测,那名女性死者有可能是他的妻子,孙明香。”
随后,丁所长把那户人家的情况跟顾淞和夏时大致交代了一下。
九十年代末的时候,三十岁出头的刘福来同村里的年轻小伙子们一起进城打工赚钱,他的妻子孙明香则留在村子里照顾还在念小学的儿子。
刘福来是个老实本分的农民,打工以前靠种地、养鸡为生,虽说算不上什么十全十美的好男人,却也对家庭尽职尽责,总想着自己能多赚些钱,改善一家人的生活条件。
为了节省路费,刘福来进城以后便很少回家,但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给妻子寄回一笔生活费,对于当时的农村家庭来说已经是非常可观的数目了。那时的他坚信凭着自己的勤劳和努力,有朝一日可以把妻子和儿子接到城里一起生活。
然而,一起意外事故的发生打碎了刘福来的美梦,同时也击垮了他的斗志与信心。因为某一名工人的疏忽大意,刘福来不幸被工地上坠落的钢筋砸断了左腿,之后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才重新站起来,但却从此变成了一个走路离不开拐杖的瘸子。
自那以后,刘福来再也没提过进城打工的事情。事实上,他也不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还能干些什么。
渐渐地,刘福来的脾气变得越来越差,自暴自弃的他整天抱着个酒瓶子,心情稍有不顺就拿妻子和儿子撒气,经常把那娘俩打得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