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条件

    第十二章 条件 (第3/3页)

得让它帮忙呢。

    “那个噬天啊,刚才得不愉快呢,就让它过去吧,以后咱哥俩相亲相爱,好好相处,来,这个人参给你吃了吧”楚煜明白,打一韩城人就要给个甜枣,这样才能得人心,不对,是虫心。所以把一起得到的千年野山参给了它一根。

    “昂,好吃好吃,自从醒过来,我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呢,昂,太好吃了,不行。我要突破了,没事千万不要叫我!”说着噬天就开始呼呼大睡。

    我擦,一个金丹期的吃了一根人参就突破了,那我要吃上一根能到什么境界,哎呀,心好疼,这么好的东西怎么就给它吃了呢。

    正在楚煜心疼的时候,哐啷一声方明月踹门走了进来,随后拿起手上的文件夹开始读“楚煜,男,23岁,自小在XX孤儿院长大,7岁偷看护工阿姨洗澡,8岁亲了同在孤儿院的小女孩,9岁……”

    怪不得两个多小时没理自己呢,原来是调查我去了,这特么也太清楚了吧,有些事楚煜自己都不认识了,这方明月在哪查到的?

    带着一肚子疑问听方明月说完自己的生平,楚煜觉得生无可恋了,从小到大的糗事全被查出来了,虽然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但是被一个美女就这么说出来,也是很没面子的好吗。

    “好吧,不愧是直接隶属于炎黄的特殊部门啊,手段就是高明,恨不能连我一天上几次厕所都清清楚楚,方局长,你不会是在我家厕所装摄像头了吧!”

    即使被铐着楚煜的嘴上也不留德,完全忘了刚才被枪指着的怂样了。

    “虽然详细,但是并没有你怎么成为修炼者的记录,请问你说的乞丐是什么时候遇到的呢?”

    我擦,我哪知道是什么时候遇到的,本来就是编的好吗,本来以为编个理由可以蒙混过关,没想到还是低估了特殊部门的调查能力,居然能这么清楚。

    看楚煜支支吾吾的不回答自己的问题,方明月也确定了他是编的,但也没有继续为难楚煜“不想说的话,我也不再问你了,而且还能放你走,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本来方明月没想这么简单放过楚煜,毕竟这个王八蛋占了自己这么大便宜,还让自己出了这么大的丑,现在想想还脸红呢,不过,那种感觉真的是……从小到大还没有过呢。

    可是一年前处长去追一个魔神教的罪犯,从此一去不复返,生死不知,整个安市分处就剩下自己和几个同样先天期的同事,根本没有一个能拿得出手的高手,最近这半年更是出现了好多猖獗的罪犯,可是以自己等人的境界,根本处理不了,经常要从其它城市借高手来帮忙。

    现在好不容易碰到个本市的高手,不加以利用,都对不起生死不明的处长。

    哦豁,这么好说话,还要放我走,看来这个条件应该不简单,楚煜心里这点B数还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