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3 八千四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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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技术含量。

    燧发枪也人人都会用,但准头还有待提高。

    不过没关系。

    从重亲到襄杨的这段路,潘宇打算走水路。

    差不多要走二十天,一路上可以让大家慢慢练。

    反正这玩意儿造价低廉,子弹可以随便打。

    试问哪个神枪手不是用子弹喂出来的呢?

    管够!

    这七天的时间,女人们还自主研发了青龙军的标识。

    大家也都没什么钱,不可能做出太好的东西。

    所以只有一根绿色的绸子。

    系在脑袋上,在战场上的时候可以让大家区分敌我。

    潘宇一看差点没直接喷了。

    直接给出建议:“还是系在胳膊上吧。”

    女工们不明所以:“这是为什么呀龙王大人,系在脑袋上一眼就能看出来了呀。”

    潘宇只能胡诌:“嗯,根据不同队形,可以系在不同的地方。”

    “地方错了,就说明是细作混入我方队伍当中。”

    “人只有一个脑袋,如果全部系在脑袋上,就失去了一定的作用。”

    女工们恍然大悟。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龙王就是龙王!

    办法就是多!

    这一天。

    青龙军的大船已经准备就绪,马千带着百姓们先来送行。

    送行的话还没说出两句,马千便已经是泪流满面。

    你奶奶个比的。

    终于走了!

    我答应你不鱼肉百姓,但这并不影响我过快活日子。

    蒙估走了,我每个月吃着五千人的空饷。

    我痛快啊。

    我这日子好过啊!

    虽然龙王在这儿,我也过这日子。

    但谁都不希望一个明明是自己说了算的城池中,多了另一个能威胁到自己的人。

    走吧走吧。

    赶紧走。

    有能耐你霸占襄阳去,祸祸襄杨知州去。

    别在我这逼逼赖赖的!

    潘宇紧紧地抓着马千的手,最后一次问道:“马大人,你可想好了,真的不与本王共赴襄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