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石墨烯高频恒压储能防水应急电

    第六十一章 石墨烯高频恒压储能防水应急电 (第2/3页)

 卡梅梅一说到这里就很生气:“他这个死司机,当时急着让我签,说一路没停过,不会有事的,我也就签了,想总不能短斤缺两吧,就让仓库的人卸货去了,谁知道他们半路少了一半。”

    滕拓海摊了摊手:“反正我们有签收单,确实上面写了数量30,也是你的人卸的货,一定是卸货后被内贼偷掉的吧,反正下车后,我们概不负责。”

    史帕克这时示意卡梅梅不要多说,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核心还是得看证据:“有没有出货单?”

    卡梅梅材料里翻了一会,找出一张递给了史帕克。

    史帕克看了一眼出货单,和签收单似乎有些不一致:“我请问,这货物一件,也就是单个大概多少重?”

    “嗯……本体大概1吨不到,如果算上打包的材料啊,木框啊,填充啊,大概差不多要1吨。”对方看着发货单说道。

    “这就怪了,为什么出库的时候,货物总重是30吨,你们也安排了一辆30吨的货车负责运输。而到了目的地,这张收货单,入仓库时称重,上面的载重只有25吨呢?我们姑且算车子自重10吨左右,那么剩下的15吨去哪里了?”

    史帕克指出这个明显的错误,很显然,当时入仓时的重量是有问题的。

    “你别急,这极有可能是他们入仓时填写错误,或者是入仓的过磅设备有问题,我们其实是有证据的。”

    “什么证据?”

    “嗯……说来惭愧,那天通过高速收费站后,车速快了一点,被监控探头拍到了,所以有一张照片。”说着递交上了一张交警监控系统拍的超速照。

    显示他在限速8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开到了100公里/小时。

    车子上面堆满着货物,数了一数,30台正正好好。

    被告滕拓海似乎特别得意,有一种因祸得福的感觉:“法官你看,这是当时晚上20点21分被拍到的,我到达他的仓库是20点51分,一共用了30分钟,中间距离大概是45公里左右。”

    卡梅梅忍不住了喊起来:“那你也是有可能中间偷走的!”

    “中间?这点时间,我还要中间找人卸货?怎么可能!而且这条高速公路又没有其他支路,下高速后没2分钟就到了你的仓库,我总不见得高速公路上卸货的吧。”

    卡梅梅一下子被说得哑口无言,确实交警的罚单和到仓时间只有30分钟,而卸货一般多少总要个10分钟吧,确实在中间停下卸货不太可能。

    “原告,从被告的证据来看,他确实是运了30台货物到你们的仓库,你要不回去看看,是不是你们搞错了?你们现在撤诉还来得及。”

    审判长循循善诱,因为这个案子,以目前的证据,极有可能判原告败诉。

    而如果原告撤诉的话,收取的诉讼费是可以减半收取的,这样避免原告雪上加霜,也是一番好心。

    “不!我认为被告提交的证据,恰恰可以证明是他弄丢了货物!”史帕克拿着那张罚单提出了抗议。

    “哦,你倒是说说看。”

    “一共30分钟,中间的距离大概是45公里左右,也就是说,被告的均速,是在90公里/小时!”

    被告滕拓海露出莫名其妙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