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条件

    第七十四章条件 (第2/3页)

沫的语气十分的严肃,一点没有半点玩笑的成分。

    所有的人都听得十分认真。

    “我们的要求就是,人,必须是踏实、勤劳,不怕吃苦的,大家知道,出摊都是要起早贪黑的,每天准备的东西也不少,所以是十分不容易的事。”

    “这个我知道,我遇见过大山好多次,每次天还没亮他就出门了。”一位大叔跳出来说道。

    众人频频点头,这个他们也都听说过。

    “至于这几条协议么,第一条跟我学了手艺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不能私自传授给他人,只能她(他)一个人,若是被发现私下传授出去,就要赔偿我五百两,这个会写进契约里,这个契约可不只是写写而已,是要拿到衙门备案的,一旦被我发现,我就会去上衙门报官。”

    听到金沫说要赔偿五百两,底下发出阵阵抽气声,当听到报官的时候,好多人的脸色都白了。

    他们本来还想着自己学会了就教给家里人,让他们一起,谁成想,大山媳妇全都给想到了,如此一来,底下很多人打消了这个念头,不等金沫话说完,很多人纷纷起身离开了,他们玩不起。

    金沫也不阻拦,她清楚,自己的第一个条件一出,这里起码要走一大半的人,五百两的赔偿金,可一点不少,可以说是非常非常的多,在农家可能一辈子都见不着。

    等到场面安静下来后,金沫接着说她的第二条,“第二条契约就是无论谁接手我家的摊子,每样吃食的价格跟原来的一样。第三条,就是这个摊子的收成我们家要占两成,如果违反以上除第一条外,另外的两条都要赔偿我们三十两银子。”

    金沫话音一落,现场变得十分的安静,掉根针估计都能听到声音,静的有点可怕。

    “好了我的要求已经说完了,要是觉得无法接受或者是做不到的,可以自行离开。觉得可以接受也能够做到的,就去我相公那边做登记。”金沫指了指他们家的饭厅,意思很明白,钟大山在里面,觉得可行的就进去吧。

    金沫大致的数了数,真正感兴趣有十个人,其他的人估计都被他们家的条件给吓跑了。

    至于这是个人里究竟哪家适合?这还的让大爷爷去掌掌眼,听听他是怎么说的,他一定能够给出一个中肯的答案。

    等到人都离开后,金沫这才走进饭厅,瞥了眼放在桌上的那份名单。

    “媳妇,你来了。”

    “嗯,都登记好了。”

    “嗯,等吃过了午饭就去找大爷爷。”

    拎着东西,夫妻两个很快到了钟林家。

    “大爷爷,我们叨扰了。”钟大山将手里的东西放到桌上。

    钟林一看,立刻摆摆手,训斥道:“来就来,带什么东西。”

    “是我媳妇自个做的一点点心,给孩子们尝尝。”钟大山直接拿孩子说事,老人家们,都是心疼孩子的。

    “你们呐,有心了。”钟林喟叹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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