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章 舞会会武

    第二百二十三章 舞会会武 (第2/3页)

忍,婶子不可忍”!

    隐隐的电火花,从王后赛奥斐思妮丝的眸中,丝丝缕缕,逐渐酝酿成形,颇有几分朝着风暴演变、激化的趋势。

    貌似对于附近各种充满“感情”的目光毫无察觉,明艳照人的泰兰忒,正以无可挑剔的坐姿,诠释着帝国皇家的高贵与尊严,脸上则挂着不失礼貌的微笑,目视前方,静静欣赏着热舞中的众人。

    在大厅的最远端,一对青年男女,正翩翩起舞,引起了泰兰忒的注意。

    男子身手矫健、步伐沉稳,辗转腾挪之际,与音乐的节拍配合的恰到好处。虽然隔了有五六十米,看不清楚男子面部的表情细节,然而举手投足自然流露出来的阳光气息,纯朴而刚健,略显古朴的动作,结合简约风格的黑色武士服,偏偏又显得十分典雅和自然。与周边一众故作潇洒的男性贵族相比,简直就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典型不过的天渊之别。

    至于与他对舞的女子,身材娇小玲珑,一身洁白的长裙衬托着无比灵动的舞姿,如同飞入凡间的天使,无需张扬,也能第一时间成为焦点般的存在,万众瞩目。就像现在这样,少女时而欢快,时而优雅,欢快时如小鹿,优雅时似天鹅,整副身心都陶醉在了舞蹈当中。哪怕离得这么远,也能清晰地感受到少女发自内心的喜悦与欢乐。

    一时间,竟让泰兰忒很有些恍惚。

    她仿佛看见了少年时候的自己。

    想当年,自己是那样的天真无邪、活泼好动,天性于“美”一道上面的追求,几乎达到了痴迷的程度。

    穿着色彩鲜艳的新衣裳呼朋唤友,四处游玩嬉戏,与异性少年相拥而舞,都是她少年时期最为喜爱的活动。明艳妩媚的相貌、高挑丰盈的身材、外向乐观的性格,使得尚未及笄之年的她,轻易便赢得了艳冠群芳的赞誉。

    “放荡”二字之评价,也便这么悄然套在了她的头上。

    此等充满贬义色彩的评语,别说用在未婚的少女身上,即便是已然出阁的成年女子,心理承受能力差一些,都吃不消。

    扛不住流言蜚语的家人,终于在她年满十四岁的时候,像送瘟神那样,将她献给了毗迩尼帝国的皇帝陛下,成为“今上”后宫三千佳丽中的一员。“惹祸精”远嫁到千里之外的帝国首都,眼不见心不烦,拥有比兹尼斯王国世袭公爵头衔的家里面,总算可以消停了、解脱了。

    然而沦为“弃子”的泰兰忒,内心之孤独与凄惶,实不足与外人道也。于不得见人处独自求活,酸甜苦辣、艰难险阻,此刻触景生情,瞬间涌上了她的心头。

    她就这么呆呆地看着欢舞之中的两人,竟是痴了。

    一曲终了。

    晨曦拉着诺尔默的手,正准备到边上稍事休息,身旁便传来了一名男子的声音,说道:“美丽的小姐,不知可否赏脸,与在下舞上一曲?”

    映入少女眼眸的,是几名脸上抹着白色粉末的贵族青年,满是见猎心喜的模样,笑着看向了她,流露出来的矜持和自信,甚至应该说自信到了狂妄的地步,就等着少女主动递过小手,投怀送抱了。

    与此同时,在这些青年贵族的后方,左右两边,似乎还有好些人正在靠拢。

    诺尔默迅速扫了一眼,“一、二、三......七,一共七个。”

    “好家伙,七匹狼么?”

    数清楚了第一波到达的“狼群”个数,少年眉头一挑,他知道,麻烦找上门来了。

    名贵衣料制作而成的晚礼服也就罢了,盛装出席以示庄重嘛。问题是礼服竟然镶金戴银,不是金线勾边表露奢豪,就是银丝编织家徽炫耀身世,比拳头还大的家徽图案,恨不得再上头施加一个效力持久的传讯法术,届时连自报家门的工夫都给省了。本属上乘的晚礼服,一下子就被糟蹋到了不伦不类的地步。

    领头发话的家伙,居然还在衣领的位置,左右各别着一颗拇指指甲大小的宝石饰物。这奢侈显摆是够可以的了,问题是,一颗大红、一颗大绿的组合,怎么看怎么别扭。

    话说什么时候,比兹尼斯王国的贵族圈里头,流行起“农家乐”一级的审美来了?难道这便是所谓的“接地气”?

    依晨曦洁身自好的性子,是断然不会允许这么些油头粉面、一看就是窝囊废的纨绔子弟,触碰到她的身体。连一根手指头都不可能,更不要说搂搂抱抱了。总之一句话:连想,都不要想!

    果然,正如少年所料的那样,晨曦微笑着拒绝道:“很抱歉,一连跳了三支舞,我有些累了。”

    “只怕不得不辜负你一番好意了。”

    少女的表情是和善的,语气是委婉的,态度也是明确的。

    对方刚才不是在问“可否”么?问的话,那就是不行!

    说完,小姑奶奶便拉着诺尔默,继续朝边上的一张双人椅走去。

    “站住!”

    先前发话邀请的青年,顿时脸色一沉,手臂一伸,抢前半步,拦到了少女的身前。

    长这么大,以他的家世来说,区区邀舞之举,还真是头一回被女子当面拒绝。对于他“带头大哥”的江湖地位来说,绝对是下不来台,脸色自然也就挂不住了。

    “怎么?给脸不要脸么?”

    青年冷声说道。

    纨绔子弟,历来最在乎的是面子,古今一同。若不是顾虑到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少女胆敢这么不知好歹,青年岂止是伸手阻拦?老早就是手臂一挥、老大一个耳刮子过去。怜香惜玉什么的,不存在的。

    “看你一张猪腰子脸,谁给的你勇气,终日将‘脸’字挂在嘴边?”

    诺尔默早已身形晃动,替爱侣挡住了对方。他一把拨开贵族青年的手,毫不客气说道。

    不主动惹事,不代表少年怕事。既然麻烦都找上门来了,躲也是无用,直接打回去就是了。不然的话,青年贵族的后头,还有好些令人讨厌的苍蝇,会围过来“嗡嗡”乱叫。太令人讨厌了。

    “你是她什么人?轮得到你出来护花?”

    青年呵斥道。

    “我是她的未婚夫。”

    诺尔默的答复,很是简洁明了。

    “我要和你决斗!胜者才有资格拥有她!”

    青年一听便是火气上升,干脆指着诺尔默挑衅了起来。

    少女没有反驳,说明少年所言不虚,两人果然是最为亲密的男女关系,眼见一颗水灵灵的大白菜,要被猪给拱了,身世不凡的他反倒无缘。这头脑发热底下,立刻便下意识发起挑战。

    同是贵族,哪怕是公然争抢女人,也要往“高尚”两个字上头凑才是。这个道理,他相信诺尔默不会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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