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萤火之光,焉能与皓月争辉?

    第十一章 萤火之光,焉能与皓月争辉? (第2/3页)

    “如此方能让帝国付出最小的代价,鲸吞百越,扩地千里。”

    说完自己的见解之后,曹参便杵在了原地,一动也不敢动,等待着命运的审判。

    嬴政看着曹参神色没有丝毫变化,仍旧是古井无波。

    其实大秦在征服东瓯国之后,就改变了策略。

    经过数次朝议之后,就开始制定了新的策略。

    大致与曹参的见解差不多吧!

    东瓯王臣服大秦之后,也被封为了闽君,除了不掌军权之外,闽中郡一切大小政务,仍还是由闽君处理。

    所以闽中郡的抵抗也逐渐少了很多,很多时候,用蛮力是无法彻底解决后患的。

    除非直接屠杀殆尽,留土不留人。

    可若真如此做,不但会引起那些书生的唾骂,更是有伤天和,非圣王所为。

    自己虽然一生征战,手中不知染上多少鲜血,可却从未妄杀一人。

    “敕令,封曹参为招抚校尉,择日前往南疆。”

    嬴政一锤定音,直接让曹参直接越过了伍长,什长,屯长,百将,五百主,千将,军侯,连跳七级,成为了手握实权的校尉。

    〔伍长〔五人〕,什长〔十人〕,屯长〔五十人〕,百主〔百人〕,五百主〔五百人〕,千将〔千人。〕军侯:〔战时编制,根据战役规模或使命,为一曲作战单位,统率若干千将。〕校尉:〔战时编制,根据战役规模或使命,为一部作战单位,统率若干军侯。一曲一军侯,一部一校尉。〕

    〔秦朝将军都是虚职,只有战时才有统兵将军,上将军为三军统帅,依次前将军,后将军,左将军,右将军,裨将,校尉,军侯等等。〕

    正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想要获得别人的忠心,又岂能不下一点本钱?

    “陛下,依规制,小吏有职位在身,即便入伍,最多也只能做一名百主。”

    曹参被吓了一大跳,连忙拱手一拜道。

    “朕便是大秦的规制,君无戏言,岂容更改?”

    嬴政目光瞪着曹参,十分霸道,语气不容反驳道。

    “陛下……”

    曹参刚想上前,刚开口,就被萧何眼疾手快给拉住,狠狠瞪了一眼曹参道:“还不赶快谢陛下天恩?”

    这呆子,平日里看着挺机灵,今天这是发什么疯?

    陛下的话,也能质疑?

    什么狗屁规矩?

    陛下就是大秦最大的规矩,这天下一切都是为陛下服务所设定。

    跟陛下扯规制,那不是自己找不自在?

    萧何知道,曹参只是出自一番好心,怕陛下遭受大臣们的质疑。

    可显然是曹参不了解这位始皇帝陛下,谁活腻歪了?敢去挑战陛下威仪?

    就像自己成为会稽郡守,谁敢多言?

    就算权倾朝野的李相,在陛下的一个眼神下,也只能灰溜溜,老老实实退下。

    皇帝之命,岂容他人置啄?

    “末将谢陛下天恩,为报陛下知遇之恩,曹参愿为帝国流尽最后一滴血。”

    曹参心中大为感动,要知道陛下如此提携自己。

    若是自己真能够扬名天下,建立不朽功勋,那自然皆大欢喜。

    可一旦自己出师不利,损兵折将,那就算满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