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赏景遇大狗

    第三十章:赏景遇大狗 (第2/3页)

重新坐在台阶上,拍了拍旁边空余的地方,让他坐下。

    墨柒一坐下来,便摆出一幅前辈高人的样子,道:“看在你根骨不错的份上,那就勉为其难让你知道我当年闯江湖时那些快意恩仇的英雄事迹,保证你停了热血……”

    “赶紧的,别废话了!”我无情的打断他的话语,让他直奔主题。

    …………(此处省略一千字)

    原来,墨染出自一个山贼寨子,净做些打家劫舍的勾当,后来因为某些原因离开山寨成为了李寒烟的下属。

    “当山贼好不好玩?”我有些好奇的问道。

    墨染摆手摇头,道:“好玩啥啊,你们这些王侯子弟养尊处优,怎能体会我们底层人民的辛酸。”

    “没事带着一群山贼小弟,拦路打劫,钱财一下子就到手了,这有什么辛酸的?”

    “风吹日晒,喊打喊杀,游走在生死之间的边际线上,可没你想的那么轻松。”墨染说着又脸带笑意,道:“你本就是大小姐出生,如果你安心静神,老实在太子府上当你的太子妃,倒可以继续享受衣食无忧的生活。”

    “别了吧,这衣食无忧的生活我估计无福消受,若是可以,我觉得还是当山贼不就自由快活,想干嘛就干嘛。”我一脸向往道。

    “堂堂太子妃跑去当山贼,这像什么话啊。”墨染笑道。

    …………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一直待在寝宫里面,基本上就是闭门不出,主要就是不想看到那个眼烦的家伙——李寒烟,又让苏木去藏书阁带来了一大堆古籍来打发时间,其中以历史古籍最多,主要就是为了了解他们人间的历史。

    白天看书,晚上则是跟着墨染练功,生活过得倒还算充实,就这样过了两三个多月。

    秋分时节,草与水同色。

    太子府的景色虽不比皇宫的御花园那般美不胜收,但却是最清幽优雅的。

    一天宽有六米的人工造河,曲折连绵,涌入一方湖池之中,沿湖栽种着一大片依一杨柳。

    荷花早已过了生长的季节,此时湖水清澈见底,依稀可以看见有一条条锦鲤在水中涌动。

    这个湖泊就在我寝宫附近,是我这些日子以来经常到访的地方,贵在清新无人,胜在幽静空灵,每次看书看的无聊了便会来这里走走。

    “这些鱼看起来好肥啊,真想抓几条上来烤了吃。”

    我手搓着馒头渣子往湖面上扔,顿时引来了一大群五颜六色的锦鲤,围着我水中的倒影打转,身为吃货的我竟然不自觉的流出了口水。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了一阵低吼声,只见一只黑白相间大兽从远处的树林中窜了出来。

    这是一只大狼狗,体型硕大,能有半个人那么高,外露出来的牙齿寒光闪闪,极其瘆人,若是被这大家伙咬一口觉得不好受。

    眼瞧它向着这里极速冲来,我脸色一变,暗叫不好,急忙侧身向一旁躲去,同时横扫出一脚,将那只大犬踹飞了出去,直落在三米开外。

    只见那只狼狗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痛的直哼哼低嚎。

    “这是谁养的大犬?”我将手中的的馒头丢到一边,很是好奇的走了过去,轻唤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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