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签约!

    第一百一十四章签约! (第2/3页)

“后天可以,我现在住的还是酒店,明天我先在横店找个住处。”

    “这边我熟,住处的事就交给我吧!”

    王大海笑了笑,他就是横店本地人,对横店那是相当熟悉。

    秦玉也没推辞,笑了笑道:“那就多谢王经理了。”

    经纪人搞定了。

    而律师之前王大海已经招了一个,名叫杨杰,毕业于浙省的一所政法大学。

    薪资开的不低,业务能力还不错,看各种合同、规避风险足够了。

    当然,在公司内不叫律师,而叫法务,律师一般是单独于公司外的法律工作人员。

    第三天,秦玉到公司来签订了经纪人劳动聘用合同。

    除了基本薪资和提成外,暂时给了她1.5%公司股份。

    给秦玉也分了一间独立的办公室,虽然没有在大公司办公舒服。

    不过小公司也有小公司的好处,没有大公司里面那么多的勾心斗角,所有事都摆在明面上。

    而且,目前公司就秦玉一个经纪人,她在公司俨然是一姐的存在。

    会议室里,签完合同后。

    陆远说道:“玉姐,现在公司就你一个经纪人,以后要辛苦你多带几个艺人了。”

    秦玉点了点头,说道:“明白,这是我的工作,我会尽力,不过陆总,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我建议以后在签约艺人的时候,最好是签那种有点实力的。”

    秦玉已经了解了一圈,目前星远公司还只是一些特约演员。

    不是说瞧不上,而是,对于这种段位的演员,就算给资源去捧,想要捧红的难度,也是大到无法想象。

    陆远说道:“其他同事由王经理带,你带的是正儿八经的艺人。”

    这时,陆远的手机响了起来,拿起一看正是张涵与打来的。

    陆远笑了笑:“到了。”

    陆远和秦玉、王大海一起到公司门口迎接。

    打开公司大门,张涵与站在门外,他今天穿了一套黑色西装,身材凸显,看起来很有型。

    他这次来横店,就是来跟陆远的星远公司签约艺人合同的。

    杨梅子和张涵与去电影院看完《新警察故事》之后,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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