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迟早得挂!

    第三十一章 迟早得挂! (第2/3页)

杀死一头羚羊来说,他只需要一刀就能让羚羊丧失行动力,甚至是直接死亡。

    但锋却不同,他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杀死四头羚羊,完全是靠着他那股不要命的疯狂拼劲。

    在投掷出石矛,快速杀死一头羚羊后,锋就果断放弃了使用石矛,而是紧握着石质匕首直接冲上去与羚羊展开了近身肉搏。

    甚至,那头还在地上抽搐的羚羊,是他直接赤手空拳一拳打在了脑袋上,让它直接倒地变得奄奄一息。

    像他这样的搏杀,是之前狩猎队老队员们猎杀野牛群时,所使用的方式。

    直接将石矛当做标枪远距离投掷,然后再近身去与猎物展开肉搏。

    不过不同的是,老队员们拥有着丰富的战斗技巧,而锋则全凭着一股不要命的莽劲。

    他的右臂受伤,便是最好的证明。

    也实在是这次狩猎的对象是体型较小,胆子也很小的羚羊,要是换做体型是羚羊的三、四倍,性情又很凶猛的野牛的话,恐怕锋现在已经躺在地上成为一具尸体了。

    毕竟,刚刚获得图腾不久的他们,如果用武侠小说来举例的话,那就相当于是一个普通人突然间获得了几十年的深厚功力。

    他们不但还无法熟练掌握这些功力,甚至连一点武功的招式都不懂。

    所以,如果放一头野牛在林洛的面前,让他使出全力朝脑袋上打一拳的话,他有把握一下就能将野牛打倒在地。

    但如果是让他跟一头野牛搏杀的话,或许他有九成的几率还是能将野牛打倒在地,但绝对会赢得非常狼狈,甚至还会受伤。

    因此,对于他们这些新人们来说,现在狩猎的主要目的就是要积累猎杀经验和熟悉图腾的力量。

    根本就没有必要,一上来就莽撞的直接以命相搏。

    所以,林洛直接给锋打上了一个疯子的标签,以此来提醒着自己,以后一定要离这货远一些。

    毕竟,像这种不要命的家伙,一般命也不会很长。

    “大家先都别光顾着高兴,先选出五个人把这些羚羊先送回驻地,其他人继续去寻找猎物。”

    很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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