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不能离开半步

    第九十二章 不能离开半步 (第3/3页)

    “2011年11月22日,今天天气很好,我开车去Z城见肖平南,在高速路口撞了人车,是个很凶的男人。我给他钱,他没收,留了我的联系方式,说修好车找我赔钱,不能忘了。”

    因为时间过得比较长,字迹已经有些糊了。但平亭在旁边发现一行很小的新鲜的笔记。“原来被我撞车的凶男人是正淳,好吧,我原来真的早就认识他了。嘻嘻!可是我现在不想赔他钱了,我想陪着他人。”平亭看到后面还用红色的笔画了一个心型。

    “2011年12月24日,今天是圣诞节,也是我待在Z城的最后一天了,明天我就要回去了。今天晚上我在餐厅遇到一个笨男人抱着一个好漂亮的小婴儿,我好喜欢那个小婴儿。那个小婴儿还叫我妈妈呢。嘿嘿!好开心。我把爸爸送我十七岁的生日礼物送了她,是对耳环哦。好期待和他在见面。”

    “原来那个婴儿是小苗,小苗叫我英子妈妈呢。我好高兴,我想陪小苗去开家长会,做小苗妈妈。”同样每一段记事后面都有一句新鲜的小字。

    “2012年3月,今天周六,我在咖啡馆看小绘本时,又遇到那个男人。他就那样坐在我背后,也不和我说句话。他是不是坏人,这都见到几次了,有这么巧的事吗?”

    “原来是正淳在默默的陪着我呢,我好幸福。”

    “2013年10月,今天和老公吵架了,一个人在咖啡馆喝咖啡,又看到那个男人,不过那个坏男人来调戏我,还好我聪明,用扫把把他打跑了。”

    平亭看着英子写的一些小记事,眼睛湿润了。这里记录的全是和她不认识的徐正淳有关。原来她记得徐正淳,只是她自己以为不记得了。

    “原来她从来都记得阿淳。”

    平亭拿着照片和记事本走进书房。

    “阿淳,我在英子的小包包中看到了这个,一个记事本。”

    平亭走到徐正淳面前,把记事本放在了徐正淳手中。

    “这里全是记录着,她和你的回忆,她记得你,只是她以为自己不记得了。”

    “念给我听。”

    徐正淳摸了摸记事本,把“完美得落日”的照片握在手里。

    平亭拿起记事本,一页一页的念给徐正淳听。

    “我以为她不记得,她却什么都记得。她用她的方式记下了我的存在。”

    徐正淳从平亭手中拿过记事本,小心的放在了胸口。

    “小亭,你回去休息吧。我想抱抱英子。”

    徐正淳拿着照片和记事本摸索着走出了书房。平亭拿着徐正淳的眼镜走出书房帮他充好点后,转身走出房间。

    “英子,你一直都用你的方式记得我对吗?你连记事都要用那么可爱的词语吗?你的记忆里,我就是凶男人,笨男人,坏男人。呵呵呵,没关系,我喜欢你这样称呼我。你能这样叫叫我吗?”

    徐正淳脱了衣服,轻轻的把英子抱在怀里,微笑着摸摸英子的脸。在英子的嘴唇上慢慢的轻吻起来。

    一滴眼泪轻轻的从英子的眼角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