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借(第一章)
第九十三章 借(第一章) (第3/3页)
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说到这,王云看了眼张涛等人手中的武器,继续道。
“介于你们手上拿着武器,我有理由相信你们是想要入室伤人,这样的情况下,哪怕我只是轻伤,你们都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张涛一愣,随后涨红了脸咆哮道。
“你tm的想要吓唬我?”
“我只是告诉你动手的代价。”王云淡淡道,“另外这张欠条我已经看过了,你确定我爸借你钱了?”
“我劝你不要乱说,给自己招来天大的麻烦。根据《刑法》规定,犯诈骗罪者,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会判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他的这番话说的张涛等人顿时一愣,张涛心中咯噔一下,一时不知道如何开口。
看了眼手上的借条,咬咬牙直接道。
“谁诈骗了,白纸黑字在这里,就是你爸签的我们的钱!如果你不想还就算了,我们也不找你麻烦,不过你现在让你爸过来,我们找他算账。”
“哼。”王云冷哼一声,从张涛的表现,结合王建军的话,他已经知道发生什么情况了。
事实上,张涛本人和王建军之前关系还不错,一次偶然的机会。张涛着急使用钱,但他本人在法律上的信誉不太好,只能通过王建军帮忙去签个字。
字体也很简单,是王建军今借张涛五十万元整。
从字面上的意思很清楚,那就是王建军借给张涛五十万,自己是借款人,王建军寻思下,便直接把名字写了上去。
只是夏华国的文字游戏太重,这个借既可以是借给,也可以是借到。
但因为整个欠条的文字都是由张涛书写,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张涛是主体。
若是这样的事情最后真闹上了法庭,那么按照寻常判定来说,只有两个结果。
第一是双方的借贷关系不明确,法院直接驳回。
第二就很简单了,借贷关系成立,法院认定王建军需要归还张涛五十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