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暂居东湖

    第二十一章 暂居东湖 (第2/3页)

渐知道一千两是一个巨款,在天朝,原来十两已经不是小数目。

    游历期间,小维曾跑了一趟银号,大致了解,一两黄金的价值竟是八两白银。她其实对一千两黄金没什么概念,不过却知道买一个馒头,有的地方一个一铜板,有的地方两个铜板,有的则是三个馒头五个铜板。总的来说,一两白银足以让她吃无数个馒头,睡两晚天字号房间,买六七十斤大米。

    她游历半月有余,带着一个孩子,每天住客栈,想花就花,想买就买,迄今为止,还花不过五十两,这五十两,还包括了典房,没想到龙昊天那个浑小子,竟然会把巨款收在护甲之内送给自己。小维本在典房和买房之间纠结,典房十多两白银,买房两百两,思量再三,还是决定用身上的碎银,先不动夹层里的银票。

    龙昊天那小子肯定是巨贾之子,数千黄金说拿就拿,难怪不知人间疾苦,这浑小子说不定正在那里吃香喝辣呢。小维甩头,把龙昊天甩出脑袋。现在先不管那乳臭未干,有着男尊女卑可恶思想的纨绔子弟。

    当务之急,是要在天朝立足,纵然身怀巨款,也必须要有自己的事业,闯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最重要的是,不要被杀猪男看不起。女子不如男,是因为女子未有找到合适的机会。

    自己一无才艺,二无人脉,那就必须要有一个奇货可居,才能杀出重围,而林怜是她选的奇货。小维深信,凭借自己的口才与手段,和林怜的医术,就不信不能在天朝打出一片天。

    她的优势是有超越这里的人智慧,只要好好利用,必定可以有所成。小维想到这,脸上不免雀跃。

    小维想到就去做,计划就这么定,重重一拍桌子,把小天吓了一大跳,也疼得自己嗷嗷叫了两声。

    “小天,我去买笔墨。”说完扶着自己的左手,一阵风就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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