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4:三大意识之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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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4:三大意识之潜意识 (第1/3页)

    潜意识在三大意识中最难被个体察觉的,但它却是人类一切情绪行为乃至命运内在因素的发源地。简单的来说,思维意识如三军主帅,显意识是三军的侦查系统,潜意识是整个军队,包括上至最高领导下至每个士兵。

    而外在的环境就是它们的战场。从浅层次上来说,人体的每个细胞包括各种寄生菌都是潜意识的本身和载体。从中层次上来说,包括整个外部自然环境都是潜意识的本身与载体。从深层次根本上来说,甚至整个宇宙都是潜意识的本身与载体。

    潜意识本身具备一种独特的思考能力,它可以以直觉形式避开思维意识和显意识,而以独立以思考模式来主宰和引导个体情绪行为。潜意识这种功能意识,在本质上就是宇宙意识。正常情况下,仅从浅层次来看,它是直接受到思维意识与显意识主宰与引导,但在本质上,它一只是神不知鬼不觉的牵引着显意识与思维意识运行。

    这就种现象,在思维意识和显意识主宰潜意识方面,就如一个父亲告诉一个聪明的孩子,哪些事该如何做,而可以被孩子客观接受并自主执行的道理很类似。但在潜意识主宰思维意识和显意识方面,又如一个聪明的父亲,悄悄引导孩子,让孩子觉得自己的行为情绪,是按照自己的聪明才智才做出的正确选择。可是孩子自以为是的行为,却不知道是受父亲的影响,而不知不觉中所形成的情绪行为,是同样的道理。这种现象也是性格遗传或潜移默化的本质。

    在正常状态中,潜意识是处于无意识流动的待发状态,这种状态就如休养生息的待发军队,时刻受命于思维意识的指挥。而思维意识的指挥性,主要是决定在显意识情报侦查部队的基础上。

    正常情况下,潜意识和思维意识与显意识是处于互动平衡与相互制约的。但在特殊情况下它就可以超越思维意识和显意识,而独立主宰个体的情绪行为。比如精神病分裂患者,以及梦中思维能力,梦游,和其他无意识行为。比如偏执中存在的有意识分裂的无意识行为等。以及个体在重大突发事件中的超越思维意识的行为表现等等。这些都属于潜意识独立思考功能与条件反射等具体表现。它的这种思考能力,一部分是来自于爱的引力法则。另一部分则是复制和吸收了思维意识与显意识认知与感知功能的惯性力量。这就如士兵本身就拥有了思维意识指挥和显意识侦查的基本能力,再加上长期的服役环境,帮助他顺其自然的又复制和吸收了其他的领导与决策能力。以至在特殊情况下,既使没有主帅也能起到相应的指挥与作战能力。

    潜意识通过显意识,思维意识,五官与触觉吸收和输出信息。它本身具了备惯性主宰与引导功能,同时拥有无限储存与记忆功能,以及超觉感知功能。这种感知功能,通常会悄无声息在个体不知不觉中主宰与引导显意识驱动思维意识,而做出与潜意识里相应的信息,演化为个体情绪行为。

    潜意识这种驱驾显意识,思维意识以及发挥自身功能的能力,主要是建立在思维意识与显意识在叠加重复效应中,所形成的惯性规律与机械性记忆力量。简单的说就是重复或相当于催眠原理植入的信息而产生的力量。当一个意识或指令不管是在主动或被动中,只要避开思维意识进行信息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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