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大地主

    第23章 大地主 (第3/3页)

的确是多,确保了有足够的消费群体。

    本月十日,拍卖出第二块手表,这次卖出了五万五千两。

    从本月5号开始,陆续有南京城郊的土地被买下,郭文东经常忙于到应天府官署中的户房,办理土地过户的手续。

    这时候的田契,相当于田地买卖合同,郭文东要跟卖土地的人一齐到官署,当面书写买卖合同,让户房的人盖章,并且留底。

    田地有好中差之分,江南一带河道纵横,雨水充足,适合耕种,况且地处长江中下游平原,好地占比比较大,市场价约为10两银子一亩。

    不知不觉间,时间到了三月中旬,郭文东买下的土地已有两千亩,花费了超过两万两银子。

    这天晚上,方节礼照常向郭文东报告情况。

    “少爷,那个李长生,有意将在应天府所在田地出卖,开出的条件是,要少爷用一块手表跟他交换。”

    应天府属于府级单位,级别相当于现代的南京市。南直隶相当于一个省,下设苏州府、松江府、扬州府、常州府、镇江府、凤阳府、泸州府等14个府。

    郭文东再问及李长生土地情况。

    方节礼说道:“我已问清楚了,李长生在应天府共有四千三百亩土地,九成是上好田地。这个李长生,家业可真够大的。”

    郭文东道:“这算得了什么,那个已死于李闯之手的福王朱常洵,被万历皇帝赐予的良田,就有四万顷。”

    万历给朱常洵丰厚待遇,相当于挖下大坑,原本四万顷土地是要缴税的,给予朱常洵后,赋税来源也就相应减少了,后来李自成攻陷洛阳,朱常洵积蓄的财富全部归他所有。

    四万顷?方节礼瞪大了眼睛,那可是几百万亩啊!那才是大明第一大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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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朝,“五尺为步,步二百四十为亩,亩百为顷。”

    而根据出土文物研究,《科学技术史,度量衡卷》说明尺普遍约为32厘米,一亩应为614.4平方米左右,略小于现代的一亩(666.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