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这一年,我们桥归桥,路归路

    第二十四章 这一年,我们桥归桥,路归路 (第2/3页)

里明白”,她明白景轩有女朋友,她也明白喜欢上一个有女朋友的人是个错误,所以,她不敢承认。

    可是那天,景轩说,他和程欣之间曾经有过一个孩子,她就不能再装痴扮傻了。

    喜欢他,又能怎么样呢?

    就算,她觉得景轩也喜欢自己,又能怎么样呢?

    如果换作她是程欣呢?

    知道自己的男朋友可能喜欢了另一个女孩子,却因为责任跟她维持着关系?

    如果是邱瑟,她宁愿不要这个关系。心痛到死,她也不要强求的关系。

    还好,程欣对于这一切,一无所知。

    回想着跟自己在一起时的景轩,邱瑟相信,景轩也是喜欢自己的。既然这样,她不要他做罪人。毕竟,她和景轩,没有过正式的表白,没有过开始,那就永远不要开始。毕竟,景轩和程欣已经在一起那么久,他们之间的感情相对于景轩和邱瑟一定深得多。毕竟,时间是最好的药,能治愈一切我们认为无法治愈的伤痛。

    离他远一点,是最好的选择。

    做人,还是要善良一点。

    那个假期,从来不参加同学聚会的邱瑟,参加了两次同学聚会。好多已经不联系的同学,通过那两次聚会,又重新联系起来。

    顾启尧,邱瑟的中学同学。初二的时候转到邱瑟他们班,因为一个玩笑喜欢上了邱瑟。初三的时候开始公开地追求邱瑟,吓得邱瑟每天放学的时候都恨不得第一个冲出教室,以此来摆脱顾启尧热情的追求。

    有一次,顾启尧给邱瑟写了一封情书,悄悄放在了她的书包里。还没等邱瑟看到,先被给邱瑟整理书包的邱妈妈看到了,邱瑟还因为这件事挨了邱妈妈好一顿臭骂。从此,邱瑟对这个顾启尧更是没什么好印象了。

    同学聚会那天,顾启尧也去了,4、5年没见,他的个子窜到了一米九,肩膀很宽、腿很长。眉眼之间比小时候多了几分男子气。要命的是,他唱歌很好听,这让邱瑟对他的印象有了大大的好转。其他同学唱歌的时候,顾启尧端着酒杯坐到邱瑟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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