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第3/3页)

是不能尽情的做自己最喜欢的事了――看书,因为这里找不到大量的书。

    人的身体很奇怪,一旦养成了一个习惯,很难放弃,可以说做什么事情都是有瘾的。几年不间断无差别的看书,一朝突然发觉无书可看就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曹长久明白自己的身体与思想与众不同,并不只是一点点而已。因为,早年看的那些满仓库的东西历历在目,单单从记忆力上就似乎天赋异禀。

    对此曹长久特地试过,他拿了高红的初中课本翻了一两遍,然后就不忘了。简直神奇无比,这直接促进了他对多国语言的掌握,不单是日语。

    当然曹长久这点是不会和别人说得,在疯狂的年代,与众不同就是有点危险。

    高团有两个孩子,都是女孩。大的叫珍在B大工作,有自己的家庭,平时不回来。小的叫红,才13岁,上初中,一个贪玩的小丫头片子。这丫头自从长久来了之后欣喜若狂,因为终于找到一个比她小的了,小长久平时没少被她捉弄。他也喜欢和她闹,对他而言亲情的嬉闹是一件快乐地事。曹长久毕竟才十三岁,虽然几年的怪梦让他人格混乱但并不妨碍他的游戏天性,甚至更加的疯狂。

    本来高团想让曹长久去上小学的,但遭到长久本人的激烈反对。

    在高团看来,曹长久打小跟着老人过,已经浪费了很多时间了,小娃学点文化才是真的。可是曹长久哪有那份心思,有了梦中的基础,自小又一个人惯了,哪想再去经历一次华夏的“素质教育”。

    于是,几次高强度对抗之后,高团只好暂时无限期搁置该计划,苦笑着想,得,让他玩去吧,大不了走个后门让这小子当兵去。

    高红从一开始就对来到自己家的小家伙感兴趣,女孩的天性使她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是曹长久的保护者,外人想要对长久打主意是对其私有物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