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老兵的身世
第三十一章 老兵的身世 (第3/3页)
去抓壮丁卖壮丁,成了兵痞,在反动军队里混成了一身光棍。他原来有家室,还有一个女儿,就是吸上毒品,又偷东西,妻子女儿才离他而去。全是旧社会把他毁了。我怜惜他的悲惨不幸,但又恨他不成器,自甘堕落。我希望他把烟毒戒掉,后辈子做个真正的人。
区队里还有一个小兵,叫李小玉,年龄十三岁(他自己说已十六岁了),长得既矮又瘦,像个猴儿,是那位队长的勤务兵。他出身穷苦,连父母姓名也不知道,家住哪儿更是茫然。讨饭出来,被那位队长收作勤务兵,顶名额吃皇粮。
李小玉很机灵,别看他消瘦,做事还灵活,很讲卫生。区队里打扫卫生、疏通水沟,他经常主动去做,别人的衣服乱丢,他看见了就一一整理好,深得大家的喜爱。
李小玉初来时,天真活泼,常想念他的队长。我们了解到,他在做队长的勤务员三年中,没有得到一文军响(旧军队里当官的多报人数,常吃空响,上面来点检,就拉民夫顶数,一个队长吃十几个空缺军响),他来到我们区队时,穿着破破烂烂的军衣,下身是条短裤,连短裤都破得露了屁股,一双赤脚,粗糙得像松树皮。
后来我们向上级反映,给他找来了一双小号的胶鞋,他捧着胶鞋,感动得哭了起来。他说自出娘胎以来,从没穿过这么好的鞋。大队卫生处的女同志还给他改做了一套小的军装,穿起来真像个小战士。由于生活好,精神愉快,还给他打了蛔虫,身体也好起来。
他同连里的小文书陈振华(军大来的)玩得最好,小文书比他大不了多少,常教他识字、算数,时间一长,李小玉不仅会写自己的名字、认识许多字,还会算简单的加减法。小鬼机灵而勤快,打水、送信跑得快,也常到炊事班去帮忙。
队长张文义也很喜欢他,常爱怜地摸摸他的头,他也觉得很荣耀。整天蹦蹦跳跳,快乐得很,参加学习、讨论,虽然不知道说什么好,但从不中途开溜,组织纪律性强。后来送他去卫生队当“学徒”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