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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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 落幕 (第1/3页)

    真相似乎已经大白,可是缪义欣并没要停下来的意思。

    “宋科贤的案件几乎就是倪仙燕的翻版。只不过,靳鸿傧在分尸前,先把倪仙燕的尸体从自己的334号房搬去了倪仙燕的336房间。虽然这两间屋子紧挨着,但因为对面住着你的同事,所以在转移尸体之前,你往前台拨通了一个电话。电话里你表面上说是蚊香液出了问题,其实你是在寻求杨悦晴的帮助,让她帮你把分尸工具送来,顺带着把对面的猫眼给堵上。即便阮淮冰发现杨悦晴在自家房门口晃荡,后者也可以借口说是检修的需要。”

    “我记得你说过,我是不会杀了倪仙燕的。”靳鸿傧借用警官的原话反击,没想到缪义欣并没有否认先前的观点。

    “我是说过,我现在依然坚持这样的观点。这两起案件,只有一个杀人犯,那便是杨悦晴,你靳鸿傧从头到尾,没有杀过一个人。”

    “杨经理根本就没有杀害倪仙燕的动机和时间。她来我房间之前,倪仙燕就已经死了。”

    “你说的没错,杨悦晴的确没有杀害倪仙燕。你们设下了局中局,目的就是把两起案件的凶手绑定为同一人,或者同一伙儿。如果该假设成立,那么只要你和杨悦晴都没有可能杀害倪仙燕,那就可以说明你们也不是杀害宋科贤的凶手。当初布下局中局的时候,你们就是这么想的对吧?”

    杨悦晴和靳鸿傧都不出声了,他们是在害怕,害怕真相二度来临的那一刻。

    “拜你们所赐,我一开始也认为两起案件是同一人所为,或者说同一个凶手杀人了两次。既然杨悦晴没有杀害倪仙燕,所以她也不是杀害宋科贤的凶手。人有时候就是这样,自己一旦做出了预判,就很难从这个框框里再跳出来。不过后来我大胆做出一个假设,假如倪仙燕不是被害而死呢?

    你的前妻最近心脏不太好。案发前她受了不少气,案发当晚又喝了不少酒。这些因素叠加起来会不会诱发猝死呢?如果真是猝死,尸检时便可发现冠状动脉壁上形成的粥样硬化斑,还会发现由于心肌缺血所导致的心脏细胞形态学的改变。或许这就是你靳鸿傧为什么要带走她心脏的原因。因为只要对死者心脏进行检验,恐怕都用不着我们法医,入住酒店的这些心脏学界的大咖也能瞧出其中的名堂。所以,拿走心脏就是为了模糊倪仙燕的死因。

    其实你对倪仙燕还是有感情的,你还对她进行了人工呼吸以及心肺复苏。倪仙燕断掉的几节肋骨,恐怕就是你一时情急,按压过猛所致。不过因为人工呼吸的关系,你担心自己的唾液会留在她的口腔和上呼吸道里,所以你才把她鼻子以下至上颈部分也给切除带走了。可是如果仅仅只带走这两部分尸块,又很容易遭到警方的怀疑。于是乎,你又对尸体进行了进一步的分解,并且拿走了她的左手。倪仙燕的耳坠是镂空造型,你怕耳坠空隙处会留下证据,比如做人工呼吸时沾染的皮屑等等,所以你还一并带走了那副耳坠。

    这一切其实都是障眼法,根本目的就是为了销毁证据,顺便伪装出仇杀的假象,以此把警方的视线转移到近期和倪仙燕闹矛盾的宋科贤身上。只要宋科贤被误认为罪犯,孩子的抚养权就会交还与你——这便是你的终极目的。不得不说这是一步险棋,因为在仇杀的前提下,作为前夫的你也会遭受怀疑。”

    “那宋科贤呢,有什么理由去杀他?”这一句,靳鸿傧几乎是吼了出来。

    “那天在篮球场我已经说明了一部分原因。不过单纯是因为让你孩子继承房产,这个理由的确比较牵强。正如你之前所说,你也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要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可是如果没有足够的时间给你去筹备呢?如果筹备期间你的孩子持续遭到宋科贤的伤害而导致不可逆的后果呢?那么你便有足够的动机去铤而走险。没错,杀害宋科贤主要是为了孩子。

    倪仙燕在身亡前一周曾经带着你们的孩子去你所在的医院儿科就诊,血检结果表明孩子服用过安眠药。就诊前几天,保姆樊娟回了一趟老家,在此期间孩子交由工作时间更为灵活的宋科贤照料。案发前夕,宋科贤还和倪仙燕大吵了一架,樊娟说可能是因为孩子的事儿。综合这些信息,我认为宋科贤很可能是在单独带孩子的时间段里,给你们的女儿下了药。而倪仙燕去酒店找你,也是为了这事儿,她是要和你商量对策。

    对于你、樊娟、还有宋科贤,我都分别问过孩子的情况,可是你们都谎称孩子这段时间没有异样。樊娟恐怕是不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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