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左与右(下)
第四十二章 左与右(下) (第2/3页)
的“革命”无非是学渣造反,要求毕业顺便找些妞儿,满足他们后就不会闹的太大,最多就是漂亮的大草坪被糟蹋成菜地,但这也不是问题,私立学校嘛,明年多收俩议价生,修缮草皮的钱就来了。
反之如果严正拒绝,很快可能把这群人逼到SDS那边去,SDS也正愁没法向传统私立名校扩展势力的途径,双方若是一拍即合,汉森等人带头去学习SDS的“学校”进修一段时间,只怕纽黑文就要挨到数不清的“莫洛托夫鸡尾酒”了。
两害相较取其轻,倒是便宜汉森等人。
左翼吃香,右翼自然吃屎。
顺便说一句,和普通人对左右区分不同,胡佛阁下自有他独特的分类准则“凡是反**的都是算左翼。”
虽然看上去简单粗暴到荒谬,但倒也挺符合历史实际,被极右翼**大杀特杀的犹太人可不是左翼嘛?
问题是,二战时米利坚也和希特勒不对付?
这又怎么算?
没人敢去质问胡佛阁下,没准这是“玛丽女士”独特的想法呢?
所以这就是KGB和FBI双方对“保卫犹太人同盟”定性不同的核心所在。
在胡佛阁下眼里俄国是左翼,犹太组织是左翼,至于为啥左翼的俄国政府要对同样左翼的其境内的犹太人下狠手,那同样不是胡佛阁下关心的事情了,他只关心怎么打击左翼。
这些事情说起来简单,但对爱德华而言,简直是为所未闻见所未见,毕竟他来到这个世界上才两年多,对于这些光怪陆离的政治社会现象除了目瞪口呆外,完全处于无法理解状态,平时也懒得关心。
这回倒好,自己一脑袋扎进去,不说法律条款,光理解社会大环境就让他想跳楼。
冷静一会儿后,他强压怒火开始向谢尔顿详细解释了自己的辩护计划。
没办法,开枪没有回头子弹,眼下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所以,你要坚持确认自己制造的是燃烧弹,而不是爆炸物,明白嘛?这样就能把官司从联邦层面拉回纽约市,犹太人社团在纽约有相当的势力,关键时刻,他们虽然不会明着支持我们,但暗地里应该能提供不少帮助还有资金,这就是你脱罪的关键。明白嘛!!!”
……
接下来的一个礼拜中,爱德华、克里斯还有另外两名辩护律师巴里·斯洛特尼克、伯特·维茨莱本一起商议燃烧弹的问题。
他们对这个异想天开的策略也很感兴趣。
这两人也是法庭老油条,立刻从几个方面补充了大量可用于实战辩护的技巧,让这个策略看起来更加可行。
比如:爆炸虽然是剧烈的燃烧,但是剧烈的燃烧不等于爆炸;尸检显示死者的死因是窒息,说明这确实是燃烧产生的后果;甚至搬出了军队弹药管理条列来证明高爆炸弹和燃烧弹是两种不同的玩意……
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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