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质证目标:桑托·帕梅拉!
第66章 质证目标:桑托·帕梅拉! (第3/3页)
非学问,前者必须师徒相传,手把手的教才行。
卡马西平其貌不扬,沉默寡言,但在业务上却非常娴熟,甚至是富有远见。
实际上对于这次当庭质证,伯特·维茨莱本和巴里·斯洛特尼克也都跃跃欲试,只是当卡马西平甩出他在英国参加过Hampel训练的认证时,另外两人瞬间哑火。
就是爱德华也大为惊叹这个秃头对专业的执着。
Hampel在中文里没有相对应的词汇,只能大略翻译为针对大律师的庭辩训练。
在英国和英联邦国家中依然保留着业务律师和大律师的双规体系。
两者的差别从英文名称就就可看出,前者为solicitor,从solicit(征募,召集,征求)加or演变而来。
其主要负责出具诸如结婚证吗,帮助设立遗嘱等业务,也可以代表委托人出庭,但仅限于低级别法庭,比如小额民事法庭,普通交通法庭等。
后者被称为barrister/barrister at law(考虑到BAR是勃朗宁动步枪行缩写,也故此也可以理解为大律师在法律就像机枪那样强力-划掉)中文翻译为出庭律师或诉讼律师,主要任务就是在法庭上怼人,通常各种高等法院多规定,只有出庭律师才有发言资格。
在hk后者被民间称为“大状”,而前者则无此殊荣。
虽然,这些年英联邦国家逐渐将普通执业律师和大律师混合起来,不再做硬性区分,但这种庭辩训练作为律师的终极培训依然有很高的价值,但参加的人并不多。
一个是入学困难,另外学费也不是普通的昂贵。
再有一点,爱德华曾经好奇的问卡马西平,庭辩训练都教些什么,后者立刻一副内外混合痔同时破裂外加肛瘘的表情,以至于让大伙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在伦敦被基佬群肛过。
喝了两杯水,卡马西平才算是平静下来,Hampel最残酷的地方在于,整个受训期间,学院不可能听到任何一句来自导师的夸奖!
通常Hampel由一正一副两位导师负责,最多同时六位学员同时进行。
每一次训练,所有学员选取同一个案例的同一辩论点,在小组面前现场演示。
每个学员演示之后,导师会重点指出一个问题进行批评分析,然后亲自示范纠正,学员再次模范,以寻求改进。
一组六人,一圈下来就是六种典型错误,哪怕你没被指出有这个问题,但在其他学员被纠正时,你也得到了学习。
至于没有正面表扬,只有负面回馈,导师们导师说的很明白,人都更容易记住表扬的语言,并用以自我安慰和鼓励,当进入到Hampel这个层面的学习时,如果学员依然需要鼓励安慰,那只能说他能力不足,心理素质也不够。
学员必须客观冷静的认识到,这阶段是精益求精的训练,任何负面反馈只说明了一件事情,学员和标准之间的真实差距。
一次两次或许能忍受,但常年累年的话,对学员的心理健康会构成重大打击,反过来,能从炼狱中杀出来的,无一不将是法庭上的好汉。
“为什么,英国下议院的辩论比我们米国都高?因为他们的政客和我们政客一样多是出生于法律系,然而他们有Hampel训练!所以我们的政客往往只精通煽情演讲,毕竟我们有好莱坞嘛。但如果真一对一辩论的话,只怕大部分国会老爷会当场脑溢血发作。”
手握这样的大杀器怎么会不用?
今天卡马西平的质证可是很好的学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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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读者小生年方四十八、公子岚、time50806、天天梦境、风中独苗、GOGO高高的打赏。
另外要感谢白金大神瑞根老师的打赏和鼓励,作为作者收货读者的打赏已经是荣耀,能得到前辈的肯定更是极好的鞭策。
孔某一定努力写作,让大家愉快阅读。
……
一年又快过去,照例起点的年会也该开了,按照惯例,还是没我的份儿……
但我倒是想起去年作者群的一件事情:
大凡写手都加各种群,号称是为了取材、交流、聊创作;实际上无非扯淡、开车和各种没节操的悲风。
我是新人,就加了一个q群。
一开始我也不大认得人,毕竟这些年我没怎么看网文。
进去后,大家挺热情,没什么架子,都说自己菜,我觉得挺好啊,完全没压力,于是很快融入其间。
群日常挺热闹,吹水聊天为主,间或开车发涩图,其乐融融。
去年起点评十二天王,一开始我没当回事,因为不管怎么评,都不可能轮到我嘛……
结果一出,我就震惊了,小几十人的群里占了三个还是四个名额,这几位还不是潜水员,属于天天在活跃在群里的。更可怕的是,如果不是因为题材门类限制,只看成绩的话,估计数量还能翻倍。
那一刻,我忽然领悟到了,大佬就是大佬,虽然和我一样整天说自己菜
但我是菜场里一块钱一斤还不让扒菜帮子的白菜,人家也是白菜,可呆的地方不一样-故宫博物院里的翡翠白菜……
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