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举手之劳
第十二章 举手之劳 (第3/3页)
带手机进入课堂,即使带手机进入课堂,也是不应该接听电话的,这是其一;其二,她说下课打我电话,可是她始终没有打我电话,做不到的事就不要给别人承诺!即使你只是想一时的搪塞糊弄过去,但是对于别人来说,这明显就是属于一种不守信的行为,或许这位王老师看到我有事有求于她,她就真的想让我为了这点小事给她送礼吧。
透过电话我感觉宝宝的班主任并不属于那种“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一名教师,但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毕竟她是宝宝的班主任老师,我也不想和她闹僵,万事以和为贵。我在打听着还有没有更近的一层关系能够让我接触到这位王老师,经过多方面打听,“踏破铁鞋无觅处”,我的一个上师范时的同班同学竟然做过这个王老师的学校领导,虽然我的这名同学现在不在她的学校,但是毕竟我的这个同学现在也属于职务高升了,在她们的直属教育局工作,不过我的这名同学现在已退居二线,但是“不看僧面看佛面”,我的这名同学毕竟曾经是她的领导呀,我估计,通过这层关系,这位王老师应该能够给我一个面子的。
我的这位同学毕竟是我三十几年前的同班同学,平时我们接触也算比较多,当我对他说明我的来意后,他立马满口答应,是呀,这本生也算不上什么大事情的,只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我的这名同学立马和宝宝的班主任通了电话并转达了我的意思,并且在第二天又专门跑到她的学校亲自拜访这位王老师说明我的意思。等着一切办好之后,我的同学又连打了我好几个电话,在电话里说,我去看宝宝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我也没有把宝宝带出学校的大门,毕竟我也就是花那么三两分钟的时间探视一下宝宝、说上几句话,并把我买给宝宝喜欢吃的食品递给宝宝而已,这真的应该算是一件举手之劳的一件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