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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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是非 (第1/3页)大四毕业生吴可淸正坐在食堂一角的一张饭桌前。她有好阵子没来学校了。
大四的学生,就好比散养的鸽子,都在忙着找工作、实习;即便是考上研的人也会找点别的事情做做,总之大家就是不想再呆在学校里了。校方对此不仅见怪不怪甚至早有准备,毕竟学生们早就修完了所有的课程。
吴可淸不时朝食堂入口处张望,似乎是在等人。这时一个其貌不扬的壮汉却闯入了她的视野。壮汉一身休闲西装,打扮得要比同年人老气不少。来者名叫肖勃仁,他的出现让吴可淸大吃一惊。
“可淸,你就再给我一次机会吧。那天的事儿真不是你想的那样。”壮汉一开口就急于解释。可在对方看来,解释就是掩饰。吴可淸一副清高的姿态,她压根就不想搭理眼前的男人,于是很不情愿地回了一句:
“你消息真够灵通啊,我上午刚来学校,你就收到通风报信了?”
“我知道你来了学校,就马不停蹄地从家里赶来了。”
“谁告诉你的?”
肖勃仁给出一个避实就虚的答案:“同学在路上碰巧看见的。”
“就和那次我撞见了你一样?”
“那天我是好奇陪宿舍哥们去瞧个新鲜,我只是在门口看了看,没打算进去。我肖勃仁对天发誓。”
“你这话倒是说得轻巧,要不是被我碰到了,你当晚恐怕就不出来了吧?”
吴可淸所指的地方,是距离校门口一站路的一家洗头房。这家店面门头挂着一盏霓虹灯。灯饰的造型散发出上个世纪90年代的气息。一到晚上,那里便露出妖艳的光,光线的颜色鉴于红与紫之间,撩拨着路人的遐想。
霓虹灯是紫红色的,而门店里吊灯则是红色的,只是里屋的光亮要暗淡一些,颜色也更偏粉嫩一点。即便瞧得不算真切,也能隐约看见门店里的服务生个个束胸露腿,廉价的黑丝袜搭配过时的貂袄把热乎的身子包裹得妖里妖气。路过的人难免会因此瞎活动起心思,老话说的好“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和那种女人发生那种勾当。”肖勃仁说得信誓旦旦,一脸不屑的表情。
“哼,你就装吧,装你的清高吧。”这一刻,吴可淸是真的看不起肖勃仁。她的话好似射出去的箭矢,而她的蔑视就如同涂在箭头上的毒药,这药效一击致命,瞬间杀得对方心脏麻痹。
食堂入口处,大家都围绕在一辆黑色轿车前驻足欣赏,就像一块方糖吸引了大大小小的蝼蚁。
即使像赵天宪这类不太懂车的人也觉得此车“长”得气宇非凡。在尺寸上,它比普通的车子要大出一些,屁股也明显更长一些。车子的整体形态非常厚实,科技感爆棚。毫不夸张地说,就算这车如变形金刚一般摇身变形,在场的人们也不会觉得惊奇。有同学一边隔着车玻璃使劲朝车身里打量,一边嚷嚷道:“豪华的不行,不愧是宾利哎。”
另一位正在摸车标的同学补充了一句:“这是雅致型号吧,没有上千万也值大几百万吧?”
“别瞎碰,弄坏了把你卖了都不够赔的。”
“我说这是谁的车,这要放晚上,也不怕被人划了?”
“肯定不是老师的吧?我猜商院的教授开的起也不会这么招摇。”
“难不成是同学的,哪个二代家里这么殷实?”
赵天宪仔细打量起车盖顶端的车标,它就好似是从天使身上拆下的翅膀。小赵的眼神有些复杂也有些迷离,他骨子里本是瞧不上“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身份,可心底慢慢地长出了一面镜子,不自觉地倒映出一些相反的东西。如果硬要给这东西起个名字,恐怕就叫做“觊觎”了。是的,倘若东西是别人的,看着就有毛病,就会不自在。可是如果变更一下物权,把那车移花接木到自己名下,所有的成见瞬间烟消云散。
食堂二楼的一扇窗户从里向外被推开,窗户玻璃把阳光折射到宾利的车标上,二次折射的光束刺入赵天宪的眼眸,他下意识地眯了一下眼。小赵顺着光源的方向瞧见了那扇窗子,于是又迈开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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