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7章 正文完,感谢大家。

    第827章 正文完,感谢大家。 (第2/3页)

一个念头,项羽的项,超越的越。

    一个重生归来的黑道大哥,带着上辈子的记忆,改邪归正白手起家。

    他是从泥里爬出来的人,但他愿意替跟着他的人撑伞。

    他狠,但他狠得有理。

    他霸道,但他的霸道从来只对恶人。

    他这辈子最大的骄傲不是赚了多少钱、占了多少地盘,让多少人闻风丧胆...

    而是洪星的兄弟们再也不用低着头做人。

    是项越给了一群崽子一个家,一个真正的家,包容,接纳你全部的样子。

    他用一辈子做了一件事,让那些在黑暗里待得太久的人,知道什么是光。

    ......

    连虎。

    一开始他的标签就是个“莽夫”,甚至有一些读者在一开始都会讨厌他。

    没脑子,爱惹祸,冲动,又有一身让人忌惮的蛮力。

    总有人说他能不能长点脑子,别老是给越哥惹麻烦。

    写到后来我发现,他才是洪星最纯粹的人。

    他的世界很简单,越哥对他好,他就把命交给越哥。

    洪星是他的家,谁敢碰他的家,他就跟谁拼命。

    他所有的冲动,都是因为在乎。

    他所有的没脑子,都是因为有项越在,他不用去学算计。

    项越活着,他就是项越的弟弟,项越死了,他一定会死在项越前面。

    洪星上下所有人都知道他的臭脾气,但所有人也都愿意惯着他、让着他。

    因为大家都知道,连虎这颗心是世上少有的赤忱。

    他不需要成熟,不需要圆滑,他只需要永远做那个一拳砸出去不算后果的虎子,就够了。

    ......

    童诏。

    洪星的军师,刑部尚书。

    法条不离手,眼镜后面永远是一双在算计的眼睛。

    他把法条倒背如流,不是因为他喜欢法。

    是他知道兄弟都是在刀尖舔血的。

    他怕兄弟们因为不懂规矩吃亏,更怕兄弟们吃了亏还没处说理。

    所以,一个混社会的大专生,硬是啃完了半人高的法律教材。

    他本可以换个地方活得更好,但他把所有的聪明都用在了一件事上,让兄弟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站着把事办了。

    他是洪星的盾,也是洪星的尺。

    有他在,洪星的拳头就不会打偏。

    ......

    巩沙。

    小老幺,也是四兄弟里话最少的一个。

    标志性的动作就是玩刀,噶蛋,性格偏执,阴冷,甚至带一点病娇。

    不了解他的人怕他,了解他的人可能更怕他。

    但老幺从八岁就跟了项越。

    别人觉得他是怪胎,兄弟们只会心疼这个最小的弟弟。

    他从不觉得自己孤独,因为他遇到了项越,遇到了连虎和童诏,遇到了洪星成千号兄弟。

    他们永远不会把他当异类,他们只会觉得——巩沙,酷。

    ......

    篇幅有限,咱们就不一个个说了,包括孙亮,小九,小六,疤蛇,猴子,老油条......

    所有洪星的兄弟,有一个算一个,都是活得不好才走上这条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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