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九章 签收人

    第三百二十九章 签收人 (第2/3页)

张标签:“方远·移交石磊·机密。”

    我打开铁皮盒。里面是一本老式的工作日志,硬壳封面,书脊已经开裂,用透明胶带粘贴着。封面上用黑色油性笔写着“技侦科·设备安装记录·1985-1987”。

    翻到第一页,是一份手写的目录,列出了那两年内所有经手的设备安装项目。其中编号0267的那一条记录——“市局刑侦支队会议室吊顶内·拾音模块加装”——签收人那一栏,签着两个字:林峰。

    不是林长山。

    是林峰。

    我握着那本日志,站在楼顶的风中。铁皮盒子底部还有一张折叠的信纸,没有信封,信纸已经泛黄,折痕处已经磨损得几乎要断裂。我展开信纸。字迹用的是蓝色圆珠笔,笔画有些褪色,但依然可以辨认。开头没有称呼,直接写道:

    “当你看到这份记录时,你应该已经查到了我留在这个城市里的最后一枚钉子。0267号设备,安装位置是市局刑侦支队会议室吊顶内。签收人的签名,是我儿子的笔迹。”

    “他当时只有十八岁。”

    “我让他签的字。”

    “那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错误的决定。”

    信纸末尾的签名是林长山。日期是1987年4月。林峰在十八岁那年,替他父亲签收了那批窃听装置。他从那一年开始,就知道那些装置的存在。而那批装置在他父亲退休之后,很可能一直由他掌握。

    我握着那封信,把盒子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清点、放回原处,最后盖上盒盖。我没有把盒子带走。而是把它放回水箱里原封不动的原处。我关上检修口的铁门,重新拧上铁丝,站起来,拍了拍裤腿上的灰。然后我走下楼梯,穿过店面,推开铁门,走出柳林路117号。

    站在门口的台阶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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