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万丈深渊
134万丈深渊 (第3/3页)
我把这个主意讲给光头听,光头觉得这么做不可靠,没有答应我,还是逼我给凤凰公司的财务人员打电话付欠款。我不同意他们的说法,双方就这么各持己见,进入了僵持状态。
这么长久僵持下去,讨债公司耗得起,我却耗不起。凤凰公司刚刚与潇湘公司兼并,不少事情等待我去处理呢。我却被监禁在这里,与家里信息沟通不上,这样长期下去怎么行?
焦急了几天,我想起韩信推荐给的我的警察女同学春英来。虽然她的公开身份是个批发围巾帽子的商人,但是她其实是警察呀!对于自己,她当然应该尽保护的义务。
再说,如果北辽官方或者是警方寻找自己的话,春英是第一知情人。所以,脱离眼下的困境,只能靠她了。
我把春英的批发市场摊位号和联系业务的电话告诉了囚禁我的那些人,让他们和春英联系,但是他们总说是联系不上。我怀疑他们没说真话。觉得他们已经在联系了。
我有几个晚上做了同样的梦。梦见有人敲我的窗门,我起来一看,窗外是那个消防队分队长站在一个高架的消防云梯上,把我从窗户里接出去。
那云梯收缩起来,把我放到了地面,然后我看到了春英,他们一起坐着一辆庞大的消防车驾驶室里向西柳港开去。
果然不出所料,几天以后,囚禁我的人上来和我说话,说我的朋友来见我。还会带我离开这里。至于我离开后怎么办?我的朋友会告诉我。
他们就带着我下了楼。看见春英来接我。开车的正是她的消防队分队长男朋友。
车子向西柳港市区开去。春英告诉我,她和讨债的那些人达成协议,让我先出来寻找萧香香。
但是讨债公司的人只答应给我一个月时间,如果这个时间我还不能还钱,他们还会向她要人。春英说这事儿只能这样办,因为萧香香确实是欠了这些人的钱。
春英还建议我出来这段时间最好别住旅馆,干脆住到萧香香租住的那个房子里去。那屋子付了租金,可以继续住下去。
春英带着我来到了那个屋子里,发现我原来旅馆里的东西都搬到这里来了。屋子里已经是打扫过,冰箱里有食物,厨房用具齐全。
那位消防队分队长劝我尽量少外出,尽管我的安全没有问题了。我知道我是被他们担保出来的,就用话语感谢了他们的帮忙。
当晚,我就睡在那屋子里,我想到自己虽然脱离了监禁,但是还不是绝对自由,讨债人时刻可以让我回去。就想如何利用这有限的时间把萧香香找到。
眼下,要好好的搜索一下这间屋子,看看有什么东西提供萧香香在此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