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趁大好春光

    第144章 趁大好春光 (第2/3页)

    因为他怕自己哪一点做得不好,就会被这第二个家再一次送走。

    “你父皇和你母后的事,”老夫人说,声音很慢,像是在斟酌每一个字,“母亲不能替他们开脱。他们有他们的难处,有他们的不得已。可他们把你推出来这件事,是他们的错。不是你的。”

    傅霁川的肩膀微微发抖。

    老夫人说到这里,停了停。

    “霁川,那是他们的。不是你的。你替他们背了二十多年的债,够不够?你乖了二十三年了。够不够?”

    傅霁川没有回答。

    “霁川。”老夫人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你不是灾星。母亲这辈子做的最对的事,就是做了你的母亲,你不知道,见到你的那一刻,我有多喜欢。”

    她吸了吸鼻子,声音碎碎的,却带着笑。

    “你父亲也是。他在书房里坐了一宿,写了好几页纸,全是给你拟的名字。最后选了‘霁川’两个字 —— 雨止云开,山河明净。他盼着你这辈子,能拨云见日,活得敞亮。”

    傅霁川低着头,把脸埋进了母亲的手掌里。

    “你是我们养大的啊,你进了傅家的门,就已经是傅家的人了。你难道没有感觉到我们对你的爱吗?”

    傅霁川心头一颤。

    他十七岁中状元。散朝之后,内阁首辅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一句——虎父无犬子。

    他当时笑了笑,什么都没说。

    可那天夜里,他一个人在书房的窗前坐了很久。

    他不是那个人的儿子。

    他是被侯府养大的孩子。

    他的骑射是老侯爷教的,握着他的手,一箭一箭地射进靶心。

    他的字是老夫人教的,她坐在他旁边,把着他的手一笔一笔的临摹。

    他第一次骑马摔下来,是大哥把他背回来的,一路骂他不当心,又一路问他疼不疼。

    他在侯府是感受到爱的。

    老夫人捧着他的脸,拇指一下一下地抚着他的颧骨。

    “母亲喜欢了你那么多年,而且越来越喜欢。

    三岁那个粉雕玉琢、说我会乖的小娃娃,我喜欢;

    六岁跪在灵堂前哭得浑身发抖,却还记得要给母亲端一碗热茶的霁川,我喜欢;

    十七岁连中三元、名动京城的状元郎,我喜欢;

    二十三岁手握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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