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 拔剑斩之,弃尸于野
第219章 拔剑斩之,弃尸于野 (第2/3页)
反要记恨我。”
“面如削瓜而皮不裹骨,是精气外泄之相。这种人一辈子都在往外冲撞,不知收束,不知留余。气泄尽了,命就没了。”
赵昌言把信搁回案上,“你的意思是,张复之这一剑,算是替他应了命数?”
李沆靠回椅背,“吴好古即便不死在潭州,也会死在别处。他那种人,早晚要惹上杀身之祸。张复之不过是替他挑了个时辰。”
他顿了顿,看向窗外,“只不过,张复之到底是通判职,他刚上任便越职斩吏,朝廷那边须不好交代。”
张三郎闻言额头见汗。他也是明白这一点,才来寻李沆求助。
通判的核心职能是监察与制衡知州。一州公文无通判副署不得下发,财务支出无通判签字不得执行,还有独立奏事权。
但通判不能直接向属县发号施令,也不能绕过知州自行决定州务。
他二哥在潭州当通判,想处死一个吏员必须先报州衙,由知州下令执行,他无权直接动手。
这正是他杀吏后自劾的原因:他越过了通判的权限,行使了只有知州才有的司法权。
张二郎虽然品级更高,却不如李沆这样一县独尊,在县域内事无不统。
录事参军郝运也是如此,虽然他能在公事上刁难鄄城县衙,却无独立处置权。
李沆真要跟他翻脸,郝运也只能灰溜溜退走。
屋里安静了片刻。
赵昌言目光在张三郎和李沆之间来回转了一下,最终落在那封信上。
李沆拿起信又看了一遍。这回看得慢些,像是要把每个字都碾一遍。
看完后他搁下信纸,目光转向张三郎,“你二哥说,朝廷可能派人到鄄城巡查。”
“是。家兄本以为斩吏之事与我无关,他也是事后才知吴好古原籍濮州,在录事司任过勾押官,怕朝廷巡查时累及于我。我想这件事也该告知明府,早做应对。”
李沆端起茶盏抿了抿,像是在问张三郎,又像是在自言自语,“你二哥自劾了。”
“是。”
“潭州知州也弹劾了。”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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