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第二十条》首映结束!
第111章 《第二十条》首映结束! (第2/3页)
来。一个干了十几年的检察官,手里经过无数案子,但当一个活人从他手心里滑下去的时候,他连喊都喊不出来。
吕玲玲跪倒在地上,双手捂着脸,肩膀剧烈地抖,抖了好一阵,突然发出一声尖叫,把整个放映厅的人都震了一下。
放映厅里有人在吸鼻子,不是一个人,是此起彼伏的那种。
金辰把手里的纸巾按在眼睛上,纸巾秒湿。
银幕上,韩明坐在书房里,台灯的光打在他脸上,眼袋深得像两个月没睡觉,桌上摊着刑法第二十条的条文,旁边是王永强的案卷。
他把法条看了一遍又一遍,然后拿起笔,在一张白纸上写了一行字。
镜头推进——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终于,听证会。
永城县检察院真实的会议室。
国徽挂在正中间,桌椅按听证会格局摆开。
旁听席上坐的全是永城县检察院的真检察官,不是群演,每一个人的坐姿和翻文件的手势都是刻在骨子里的。
田检先开口,语气公事公办:“我必须提醒一下,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客观。”
韩明站起来,双手撑着桌沿。
“我现在很冷静。可我们喝着茶水、吹着空调,对着视频一帧一帧抠嫌疑人的举动,这叫冷静吗?你要求一个丈夫、一个父亲,在那一刻该做什么?”
场内安静了一瞬。
他继续说,声音压得很稳:“刘文经长期上门骚扰、殴打王永强一家,杀他家狗、逼他喝尿,日复一日凌辱他妻子。刘文经转身走向车辆,车里有刀。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他要拿刀继续伤人,在王永强眼里那就是一头随时会伤人的野兽。他上前阻止,有错吗?”
王检沉默了几秒:“那你的结论是什么?”
“我认定王永强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属于正当防卫。结论是:王永强无罪。”
场内哗然。
韩明没有坐下,他开始讲三年前的另一起案子。
旁白里,画面切到一个中年男人骑着电动车穿梭在城市里的镜头。
张贵生,老实巴交的普通人,路见不平上去制止施暴,结果按故意伤害定了罪。
服刑期满出来,心里那道坎过不去,一直上诉,最后一次去法院的路上,车祸,人没了。
银幕上出现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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