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第3/3页)
人畏惧,让人绝望。
只是一瞬间,我向四周同时击出数次攻击。
那是我平时绝对不能使出的不可思议的力量与速度。
以他们这种人类的身体,那还真是脆弱啊。
病人们与院长都被我打飞了。
“你!”
院长看着我那散发着血腥的红色的眼神,她倒下的身体不断的在地面上挣扎着。
“现在已经结束了,我们已经不需要再这么打下去了。”
轻语扶着已经半昏迷的我然后对院长说。
“如果你只是想要钱的话,我给你多少都可以?明明只是因为自己的女儿动手术需要用钱,有必要做到这种地步吗?”
“你知道什么?就是因为你们这些精神病人,让她受了这么重的伤,医治了八年都没有治好,你以为我会轻易的放过你们吗?”
院长哭喊着,绝望的哭喊着。
“那么你对我们做的事情又算什么呢?把我们精神病人当成是怪物,但是你自己不才是真正的怪物吗?”
她们究竟在说些什么啊?
为什么我一句都听不懂啊!
只见到院长的身体抽搐了几下,然后突然就不动了。
然后我的意识就在那里定格了。
我也晕倒了。
彻底睡着了。
那一天,没有再做过去的那个噩梦。
没有在见到那血红而肮脏的世界。
而是到了一个鸟语花香的地方。
那该不会是天堂吧,那种地方应该不是属于我的吧。
但是为什么我又会梦到天堂呢?
我在草地上奔跑着,非常开心的奔跑着。
一个女孩和我一起跑着。
我看不清她的面容,但是她的气息却非常的熟悉,她是属于我的回忆呢?还是就在我身边的女孩呢?
我的罪恶永远也无法赎清,或许死亡才是我真正应该寻求的东西。
但是我无法死亡。
为了身边关心着我的人。
即便是被世界所抛弃的人,她依然毫不犹豫的对我微笑,毫不犹豫对我说出那一句,“最喜欢了”。
所以我不能死去。
哪怕只是苟延残喘,哪怕伤痕累累,哪怕人神共愤……
全部都无所谓。
就让我做一次玄幻小说的男猪脚吧。
杀人越货,到处泡妞。
然后潇洒的活下去。
我虽不潇洒,但是我的确活下去了,这就是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