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第3/3页)

人畏惧,让人绝望。

    只是一瞬间,我向四周同时击出数次攻击。

    那是我平时绝对不能使出的不可思议的力量与速度。

    以他们这种人类的身体,那还真是脆弱啊。

    病人们与院长都被我打飞了。

    “你!”

    院长看着我那散发着血腥的红色的眼神,她倒下的身体不断的在地面上挣扎着。

    “现在已经结束了,我们已经不需要再这么打下去了。”

    轻语扶着已经半昏迷的我然后对院长说。

    “如果你只是想要钱的话,我给你多少都可以?明明只是因为自己的女儿动手术需要用钱,有必要做到这种地步吗?”

    “你知道什么?就是因为你们这些精神病人,让她受了这么重的伤,医治了八年都没有治好,你以为我会轻易的放过你们吗?”

    院长哭喊着,绝望的哭喊着。

    “那么你对我们做的事情又算什么呢?把我们精神病人当成是怪物,但是你自己不才是真正的怪物吗?”

    她们究竟在说些什么啊?

    为什么我一句都听不懂啊!

    只见到院长的身体抽搐了几下,然后突然就不动了。

    然后我的意识就在那里定格了。

    我也晕倒了。

    彻底睡着了。

    那一天,没有再做过去的那个噩梦。

    没有在见到那血红而肮脏的世界。

    而是到了一个鸟语花香的地方。

    那该不会是天堂吧,那种地方应该不是属于我的吧。

    但是为什么我又会梦到天堂呢?

    我在草地上奔跑着,非常开心的奔跑着。

    一个女孩和我一起跑着。

    我看不清她的面容,但是她的气息却非常的熟悉,她是属于我的回忆呢?还是就在我身边的女孩呢?

    我的罪恶永远也无法赎清,或许死亡才是我真正应该寻求的东西。

    但是我无法死亡。

    为了身边关心着我的人。

    即便是被世界所抛弃的人,她依然毫不犹豫的对我微笑,毫不犹豫对我说出那一句,“最喜欢了”。

    所以我不能死去。

    哪怕只是苟延残喘,哪怕伤痕累累,哪怕人神共愤……

    全部都无所谓。

    就让我做一次玄幻小说的男猪脚吧。

    杀人越货,到处泡妞。

    然后潇洒的活下去。

    我虽不潇洒,但是我的确活下去了,这就是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