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盗墓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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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章盗墓目的

    我向五小姐走去,被胡须男按下,“赶快吃你的东西。”

    我在心里厌了他一句,不乐意啃着干粮,我想过去的目的还有一个,看清五小姐脖颈上的东西。

    在幽灵之花那里我看到五小姐脖颈上的玉佩时吃惊不亚于看到夜明珠。

    那是一块血玉,雕刻成一个人形,因为五小姐一直离我很远,我看不清人形具体的样貌。

    血玉的形成,也跟死人有关。

    当人落葬的时候,作为衔玉的玉器,被强行塞入人口,若人刚死,一口气咽下的当时玉被塞入,便会随气落入咽喉,进入血管密布之中,久置千年,死血透渍,血丝直达玉心,便会形成华丽的血玉。

    这种东西往往落在骷髅的咽下,是所有尸体玉塞中最宝贵的一个。

    现在的市场价,一块血玉至少百万,而且她这个还是人形,雕刻的人物也可以为玉增值。

    我吃惊的不是它的价格,血玉的价格跟夜明珠那是天壤之别,没有可比性。

    现在市场上有一颗夜明珠的价格是22亿,血玉对她来说就是我们买的五块钱地摊货。

    我吃惊的是她身上随便一样东西都已富甲一方,为什么还要来做遗臭万年的盗墓贼,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对于盗墓行为都是极端的反感或着说是痛恨的。

    古代法律明文规定,‘凡盗掘陵墓者,一律以谋反罪论处,不论首犯从犯,统统处以“凌迟”的极刑;凡是盗窃陆墓的祭器帷帐、玉帛牲牢馔具者,一律斩首示众;如果胆敢盗伐陵区内的树木,不仅本人要被斩首,连家属也要发配边疆充军。

    作为一个盗墓贼,过的就是今天不想明天事的日子,通常盗墓最主要的动机是劫取墓主的随葬财物。不到万不得已,没谁想做这种损阴德的事。

    但五小姐的目的显然已经不在财物上,就像世界首富去行窃,那完全是为了体验生活。

    还有一种是以盗墓为嗜好的现象,如广川王刘去,这类盗墓者,旨不在财,不过是为了满足他们那病态的嗜好。

    美国心理学家罗伯特?G?迈耶、保罗?萨门在《变态心理学》一书中指出,盗窃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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