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7章 《反情感操纵法》草案起草

    第417章 《反情感操纵法》草案起草 (第2/3页)

义确定后,徐曼曼开始起草认定标准。

    她设计了一套“三级认定”机制。第一级是“初步认定”,由公安机关或监管部门在接到投诉后,根据表面证据进行初步判断。第二级是“专业认定”,由具有资质的心理学专家或社会工作机构,对案件进行专业评估。第三级是“司法认定”,由法院在审判过程中,综合所有证据作出最终认定。

    “这套三级认定机制,既可以防止滥诉,又可以确保认定的专业性和公正性。”徐曼曼在小组讨论中说,“初步认定门槛较低,方便受害者启动法律程序。专业认定确保认定过程有科学依据。司法认定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四、责任的梯度

    第三章法律责任的起草,是争议最多的部分。

    争议的焦点,是情感操纵行为的刑事责任设置。有人主张从严惩处,将情感操纵行为定性为刑事犯罪,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有人主张慎重对待,认为情感操纵行为的危害程度难以量化,不宜设置过重的刑罚。

    寒晓东最终拍板,采用“梯度责任”的方案。轻度情感操纵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中度情感操纵行为,承担行政责任,包括罚款、拘留等。重度情感操纵行为——如造成受害者精神残疾、自杀身亡等严重后果的——承担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这个梯度责任方案,既体现了对情感操纵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又考虑了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寒晓东在小组会议上说。

    五、保护的机制

    第四章受害者保护的起草,是顾清欢投入心血最多的部分。

    她设计了一套“全方位保护”机制,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心理援助——受害者有权获得免费的心理评估和心理治疗服务。第二,法律援助——受害者有权获得免费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第三,社会救助——因情感操纵导致生活困难的受害者,有权申请社会救助。第四,隐私保护——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受害者的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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